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提下,经汉台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镇江村、曹营村。东至镇江村集体用地,南至曹营村集体用地,西至金华一路、北至汉中市社会主义学校,总用地面积17.799亩,准确位置及面积以实际测绘结果为准。(后附拟征地范围位置示意图、影像示意图)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镇江村、曹营村。
用途: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结合该宗拟征收土地具体建设内容,规划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汉中市汉台区城东南区消防救援站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拟于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8日由汉台区人民政府组织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七里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专业技术单位,采取现场踏勘、测绘勘丈、权属核验、资料查验等方式,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按照调查安排到现场配合,并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在七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镇江村和曹营村村务公开栏以及涉及的村民小组显著位置张贴,视情况采取信息推送、上户送达等方式发布。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汉中市汉台区城东南区消防救援站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拟征地范围位置示意图、影像示意图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