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有限空间涉及各行各业,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管理不到位,极易发生中毒窒息死亡事故;救援不当,极易导致事故升级,造成重大伤亡。据统计,2019年至2021年,全省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21起、死亡44人。其中,2021年发生9起、死亡17人。从事故发生行业领域来看,建筑施工8起,工矿商贸4起,化工3起,道路运输和农林果业各发生事故2起。从事故应急救援来看,19起事故因救援不当导致后果扩大,施救人员死亡23人。从事故发生部位来看,新发生2起罐车罐体内中毒窒息事故、死亡5人。从事故发生原因分析来看,主要存在问题是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对有限空间未辨识未标识,盲目进入导致事故发生,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配备救援器材,现场作业审批、检测、监护等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作业、出现紧急情况盲目施救导致人员伤亡扩大;一些地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执法不严格,风险提示及警示教育宣传不到位,工作存在盲区,监管存在漏洞,工作未形成强大合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汉中市汉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区领域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汉区安委会发〔2022〕4号)要求,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各镇(街办),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汲取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频发的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把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工作,与《全区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汉区安委会发〔2022〕5号)的通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根据《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要求,经贸、住建(市政)、交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镇(街办)要对辖区内无物业管理、无行业主管部门或实施自行管理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责任层层压实压紧,坚决防范遏制有限空间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汉区安委会发〔2022〕5号)文件要求,此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从4月2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各镇(街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业牵头、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从有限空间摸排辨识、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规范现场作业管理、杜绝盲目救援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同时,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有限空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督查,要重点检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及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确定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有限空间作业告知牌;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并有作业票;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安全意识
各镇(街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有限空间作业常识和科学救援知识宣传力度,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特殊群体,广泛宣传《办法》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应急厅函〔2020〕299号),全面系统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宣传培训,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同时,针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的特点,利用社区街办、农业农村等基层组织开展常识性宣传,讲解有限空间常识、存在危害、自救法则等知识,形成全员参与、全社会关注的安全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对有限空间知识的了解,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四、加强执法督导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街办)、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专项执法、联合执法、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的执法检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必查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对查出的一般问题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跟踪清零销号。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完成隐患整改,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不落实、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约谈、通报和行政处罚。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可能导致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要开展事前问责,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领导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由于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则上进行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执法信息公示、典型案例曝光。
请各镇(街办)、各有关部门分别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月24日前)、有限空间台账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每季度末24日前)报送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苏斌 电话:2103561
邮 箱:741037243@qq.com
附件1:《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附件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
附件4:《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季报)》
附件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
汉中市汉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