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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镇(街道)再委托下放一批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向镇(街道)委托下放一批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汉台区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功能,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有已委托下放镇(街道)实施的173项审批服务事项基础上,再将区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的327项审批服务事项委托下放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事项共计500项。现将各涉及部门及镇街道具体承接运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晰审批服务事权,确保事项“下得去”

一是各涉及部门要按照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要求,将本部门委托下放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努力减少资料、减少证明、减少环节,形成委托下放事项办事指南,作为镇街道事项受理办结依据。二是要建立区级部门与镇(街道)的审批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受理、审查、决定各环节的权责和流程,加强业务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镇(街道)办事服务效率。

二、强化机构队伍建设,确保事项“接得住”

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合理设置办事窗口,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配强工作人员,配齐工作设施,建立健全规范化审批服务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做到流程有序运行结果有迹可循

三、优化审批服务机制,确保事项“办得好”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政务服务中心要对委托下放事项的规范化、便民化加强指导,持续扩大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办平台覆盖面推动实现下沉事项线上线下同步办理

附件:1.汉台区已向镇(街道)委托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目录(173项)

   2.汉台区向镇(街道)新增委托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目录(327项)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


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解读:《关于向镇(街道)再委托下放一批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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