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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解读:《关于向镇(街道)再委托下放一批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一、起草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功能,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打造街道(社区)15分钟、镇(村)30分钟便民服务圈,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构建起群众家门口的便民服务站点根据《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提升四个一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办字2021108号)和《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办公室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汉台区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区办发202136号)要求,区行政审批局代区政府草拟了《关于向镇(街道)再委托下放一批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审议稿)》(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的过程

《通知》起草过程中,紧密围绕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管理平台事项库,借鉴了外地县区委托下放镇(街道)实施的事项目录,并征求吸纳了27个区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拟定区政府原有已委托下放镇(街道)实施的173项审批服务事项基础上,再将区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的345项审批服务事项委托下放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汉台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取消下放审批服务事项18项,将原拟向镇(街道)委托下放的345项审批服务事项调整为327项,其中:行政许可155项,公共服务67项,行政确认42项,行政给付21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行政奖励20项,行政裁决1项,备案1项。《通知》决定委托下放汉台区各镇(街道)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共计500项。

三、主要任务目标

一是明晰审批服务事权,确保事项下得去包含2个部分内容:1.各涉及部门要按照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要求,将本部门委托下放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努力减少资料、减少证明、减少环节,形成委托下放事项办事指南,作为镇(街道)事项受理办结依据。2.要建立区级部门与镇(街道)的审批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受理、审查、决定各环节的权责和流程,加强业务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镇(街道)办事服务效率。

二是强化机构队伍建设,确保事项接得住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合理设置办事窗口,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配强工作人员,配齐工作设施,建立健全规范化审批服务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做到流程有序运行结果有迹可循

三是优化审批服务机制,确保事项办得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政务服务中心要对委托下放事项的规范化、便民化加强指导,持续扩大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办平台覆盖面,推动实现下沉事项线上线下同步办理。


 解读文件原文链接:关于向镇(街道)再委托下放一批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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