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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汉台区2022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汉台区2022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从高质量就业、工资性收入提升、经营性收入提升、转移性收入保障四大类别45个方面进行了安排,具体措施如下:
    一、高质量就业促进行动
(1)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模式,持续拓展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着力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原则上按照投入该项目各级财政资金10%—15%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深化重大项目就业影响评估,在安排政府投资、审批备案核准和评审重大项目时,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统筹考虑,对带动就业明显的项目,优先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并在资源要素配置上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2)坚持就业优先原则,结合省、市政策,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持续增加就业容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确保城镇新增就业8600人以上,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3)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健全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保障体系,持续加大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农田管护员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推广“秦云就业”小程序功能应用,高质量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组织好疫情防控期间“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推动城乡居民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年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600人次,扶持创业实体300个,全年吸纳1600名大学生在汉就业。
(4)加快“3552”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聚焦14条重点产业链,逐链条完善“一图一方案三清单”,引育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企业,推动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以产业促就业,以就业促增长,推动形成产业发展与就业扩容的良性互动。
(5)坚持稳产能、促增收并举,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发展稻渔、粮经轮作等生态立体种植模式,强化产业发展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和农业生产物资保障,力促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全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4300亩。
(6)深入实施“百园百企千社千村”三年行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基地,实施仓储保鲜、烘干分选、冷链物流等产后商品化处理项目,拉动更多就业岗位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7)扎实开展亲商助企活动,做好工业运行监测分析、规上企业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对接协调,确保重点企业产能扩大、产值提升;深化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护航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落细“个转企、小升规”奖补政策,力争全年培育规上工业企业4户、新增就业30个,巩固提升企业稳岗位、促就业主阵地作用。
(8)支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建设开放型、共享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不断扩大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供给,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9)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促进城乡就业增收的重要抓手,深化“一县一业”三年行动,加快培育县域特色产业,壮大主导产业规模,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催生新的就业需求,增加就业岗位,带动城镇居民充分就业.
(10)扎实开展服务业倍增三年行动,加快推进特色商圈建设,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假日经济等新服务业态,更好发挥服务业就业最大“容纳器”功能。深入实施服务业倍增行动,制定家庭服务业行业标准,大力培育本土家政服务头部企业,树立行业标杆,拓宽外部市场,提高我市家庭服务行业综合竞争力;加大家政服务培训指导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个人素质和服务水平,做优叫响“汉家妹子”“汉家嫂”等家政服务品牌,带动更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提升工资收入水平。
    二、工资性收入提升行动
(11)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推动职工工资和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支付能力不足、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标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企业,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2)调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离休费;严格执行公务员职级并行相关政策,落实公务员职级晋升后工资待遇;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奖金总量及分配办法,及时兑现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
(13)大力实施“天汉英才计划”,采取“人才+项目”捆绑式引进模式,重点围绕现代产业体系精准引才聚才,逐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规模;畅通科研人员到企业家双向通道,推广“企业下单、机构列单、学员选单、政府买单”培训模式,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形成基层实用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14)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等由财政全额补助;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平均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15)深入开展“无欠薪”城市创建,建立健全基层欠薪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和通报督办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16)优化创业发展环境,落实市政府《进一步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五条政策措施》《关于鼓励支持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和各类人才到村任职参与推动乡村振兴的意见》《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若干措施(试行)》和《汉中市鼓励汉商回归创业十条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落实好财政资金、税费减免、创业担保、服务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业氛围,增强全民创业意识。
(17)贯彻落实《汉中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点任务,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压时间、增便利、优服务,推动各领域营商环境均衡发展,为城乡居民创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8)对被评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称号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年内扶持创业实体300家以上,帮助1600名以上大学生实现就业创业。
(19)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自主创业者和创业期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支持创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股权转让和引进天使投资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20)深入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精准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扶持办法,对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关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费用给予50%财政补助,助推民营经济主体发展壮大。
(21)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将“六税两费”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2022年新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按折旧年限落实税前扣除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不断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行成本。
(22)围绕解决企业发展融资难题,健全政银企交流合作机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逐步扩大民营企业纾困和应急转贷资金规模,帮助中小微企业平稳运行、发展壮大。
(23)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倍增及优化结构行动,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新增市场主体1万户。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融服务机制,尽快征集融资需求信息,协助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助力科创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24)筹办好旅游促销系列活动,吸引聚集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在汉聚集,激发旅游市场活力、促进从业人员增收。鼓励支持乡村文化旅游发展,多元发展乡村民宿、农事体验、田园观光等业态,推动农村消费扩容升级,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
(25)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资源开发、生产服务等途径,盘活利用闲置农村校舍、厂房、仓库等资产资源,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挥效益,提升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水平。围绕“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指导镇(街道)加快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做好“味见汉中”“汉中仙毫”等区域公共品牌运用推广,提升农副产品经济效益。
(26)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创建,推进“一县一品”、网销区域公共品牌打造,加快农产品供应链提升改造,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品牌度高的网销产品,做大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基数,充分发挥直播助农作用,促进“小农户”对接“大市场”。
(27)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统筹使用,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采取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资金占比“十四五”末达到50%以上计提,以及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十四五”末达到10%以上计提两种方式,加大农业农村资金支持力度,服务和保障农业农村更好发展。
    三、经营性收入提升行动
(28)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承包地“三权”分置等改革,探索多形态村级集体经济合作模式,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企业(合作组织),拓宽农民租金、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渠道,提高财产性收入占比;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实体化运营,盘活资源资产,带动集体收入不断增加,实现每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29)依托“两山”资源公司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绿色转型、供应链产业链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对应“两山资源公司”的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产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鼓励发放信用贷款,给予普惠金融支持。组建金融服务团,优化融资服务体系。
(30)制定区级“两山”资源公司组建方案,完成区级“两山”资源公司登记注册,对镇级“两山”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资源注入、乡村振兴产业培育、项目包装、金融合作等方面给予专业指导意见。探索盘活农村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文旅资源、集体资产和农民资产,实现优势互补和价值转换。
(31)深入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上市挂牌各项奖补措施,鼓励支持企业规改股、股上市。
(32)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吸引异地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来汉设立机构或开展业务,鼓励驻汉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延伸营业网点,支持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做大做强,不断提升投融资规模。
(33)充分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市财政每年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60%投入母基金,吸引金融机构设立创新创业、医药健康、信息科技、文化旅游等各类产业发展子基金,撬动吸引社会资本扩大投资体量。
(34)拓宽城乡居民投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收益稳定、风险适度的理财产品。
(35)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鼓励城镇居民利用固定资产获得不动产收益,支持农村居民盘活闲置资产开展租赁活动,提高不动产收益水平,全年存量房交易系统中介机构入网注册4家、存量房交易端口延伸4家。严格执行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相关补偿标准,保障城乡居民合法权益。
(36)鼓励科研单位对聘用的高端科研人员实行协议薪酬,支持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保障发明人在成果转化收益上的分配比例。
(37)严厉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保障居民财产安全。
    四、转移性收入保障行动
(38)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落实税收调节收入的政策措施和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
(39)建立健全回报社会激励机制,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兴办社会公益实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40)全面落实《关于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关于稳定粮食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十条措施》等惠农政策,用好用足财政、金融、保险等各项支持举措,认真执行中省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支农惠农政策,持续稳定农业生产投入品价格,切实让种粮农民有收益、得实惠,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万亩以上,粮食产量保持在11万吨以上。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逐步提高保额标准、降低投保门槛,抓好农产品价格保险和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41)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项审核权限下放,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按照分类施策原则,增发补助金;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惠民政策,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全年支出保障资金6420万元;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按全市1至12个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42)做好镇村低保户、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适时调整公租房准入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确保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有效保障。
(43)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着力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确保救助范围、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44)落实全市医疗救助制度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保障,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以上。
(45)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落实产业带动、就业帮扶、医疗救助、综合保障、金融支持等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完善和优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积极调动群众生产就业、增收致富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逐步改善提升困难群众收入水平。


原文链接:汉台区2022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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