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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台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细则》制定必要性与依据

为加快推进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无安防设施等问题,不断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9118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2014号),结合我实际和有关专题会议精神,制定汉台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细则

二、意见征求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依据中省市有关文件政策,结合日常工作,外出学习经验及实地调研情况,汉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牵头起草了《汉台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8月初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征求了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第一次修改。911日,旧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召开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会上就《实施细则》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会后,汉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据大家意见再次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汉台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细则》(送审稿),经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完成

解读部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解读文件原文链接:汉台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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