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汉台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汉中新天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区域芳菲园消防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汉中新天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区域芳菲园消防改造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中市汉台区广厦东方明珠12号楼1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2023919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ZHZ-2023CG-036

2、项目名称:汉中新天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区域芳菲园消防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338,708.63

4、采购需求:汉中新天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区域芳菲园消防改造项目1项,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级)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4)、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和建筑安全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保证金缴纳凭证(截图加盖公章)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1)、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磋商处理。开标当天,除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外,上述资质证明文件须单独密封,和磋商响应文件于开标前一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在磋商后的任何时间,磋商小组都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按无效磋商处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391118:00: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广厦东方明珠12号楼1203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报名时请提供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磋商文件须现场现金购买,谢绝邮寄。

四、响应文件递交

止时间:202391915: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和谐春天小区临街103号楼21号商铺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新天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娟

话:13186312736

真:0916-885606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广厦东方明珠12号楼1203

采购人:汉中新天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