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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落实责任,提升法治能力

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财政局党组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文件要求,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俊玲同志为组长的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汉台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确定五年普法总体规划和奋斗目标,明确了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主要任务等。

二是加强单位内部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重点宣传学习《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陕西省非税管理条例》等财政专业法律知识,组织全体财政职工集中观看普法宣传片,帮助全体财政职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标准,提升鉴别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筹备组织“12.4”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宣法学法的工程中,不仅增强财政职工保密意识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深入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开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以及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培养基层财务人员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职业操守,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筑牢依法理财的坚强网络,同时也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增强了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学法用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依法办理所需事项。

三是组织和参加法治培训,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有关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学习行政复议、政府采购、公益性诉讼、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案例,组织系统干部,通过培训提升我区财政干部的法治素养和预算管理水平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加快法制财政建设,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区财政系统组织参加了“法宣在线”平台国家安全专题学法考试,成绩优良。

推进提高政务诚信建设,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增强法意识,共铸诚信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信用知识和诚信典型案例,通过设立公开栏、电子大屏幕滚动字幕、借助新闻媒体、深入基层等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发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和打击“套路贷”宣传页,增强了财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树立了公共财政的良好形象,提升了全社会的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了全社会财政法治的进步,促进了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

四是区财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做到了财会知识培训必有法制授课内容,近两年初步统计培训财会人员5000余人次;通过培训使全区财务人员及时熟练掌握颁布的最新财经法规,为全区财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

(二)依法履责,加强政务公开

一是本年度未出现行政行为被审判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健全完善以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主动公开为主体,以申请公开为补充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预算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设定预算信息公开的渠道,细化预算信息公开程序,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除涉及商业秘密外,将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收费项目减免管理政策,及时公开政府性基金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二是完善放管服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快了数字化平台化集成应用和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流程,高效率完成了,我局承担的4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及完善供需清单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推进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本部门随机抽查会计信息及质量评估监督检查3家单位,均合格;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会计信息及质量评估监督检查3家单位,均合格。进一步提升了“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应用效能和实现执法与监管的数据互通和业务联动。

(三)强化体制改革,不断强管理提质效

一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制定全面规范的业务标准,涵盖各项财政资金支付业务,覆盖资金支付所有的岗位和人员,财政资金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二是持续推进绩效评价与项目考核的深度结合,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及概算调整管理机制。三是紧密围绕“信用中国”工作,结合区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和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的信息已按要求上报至市社会信用体系综合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减少失信事件发生,提升了信用检测排名,区财政局每月月底准时向区信用办反馈政务失信治理情况进度。四是实时动态更新,实现信息全覆盖、无遗漏及时归集报送至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五是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把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作为当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跟进,确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负责人和业务联络员。

(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全面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构建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机制。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对部分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基础设施和民生类项目资金进行检查,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本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理念、促进财政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宗旨,在注重财政监督队伍自身建设的同时,深入开展好财政监督各项工作,严肃查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我局在做好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基础上,成立了强监管专班,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文件、查阅财务会计资料等方式,对重点资金单位实施了重点监督检查,对全区79个一级预算部门20.5亿财政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

   (五)完善内部管理,制定内部控制系列制度

成立了内部控制三级机构,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汉台区财政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因素,编撰、修改、完善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机关内部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投资评审等12项内控制度办法。

制定了《汉台区财政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规范和完善了操作程序。内容涉及11个股室、7个局属单位,目前全系统共制定操作规程18项,梳理各类风险点647个,制定防控措施477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分解落实各项法治财政建设任务,细化到责任股室,明确到责任人,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党组多次研究部署,“一把手”亲自研究推动,班子成员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依法治理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抓紧抓实学法教育。制定2021年度学法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保障经费到位,强化责任落实。将我区法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我区开展法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也明确本单位的法治经费,确保法治经费的落实;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制定了本年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并将工作任务明确到各个责任股室,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三)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法用法。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对法治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财政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财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财政人员在履行财政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财政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了财政权执行。

(四)严格法定程序,坚定依法依规决策。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决策的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同时严格遵守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职责作用。

(五)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是要加强对党章的深入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同时,学习财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我局共征订《民法典》20余本,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自学,深刻认识《民法典》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大意义,切实提高财政法治工作质效。

三、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二是法治宣传形式单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法治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优化。三是与牵头单位的对接、沟通、汇报有待加强。

四、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一)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要求,及时学习和总结好的经验,抓紧、抓细、抓实、抓好每一项工作,不断开创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新局面。

(二)继续围绕财政领域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工作资源,建立起适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

(三)建立健全财政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举办各种普法培训学习,丰富宣传形式,营造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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