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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汉台区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向好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台区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向好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汉台区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向好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30


汉台区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向好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委十七届十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营造全区上下争先进位、追赶超越的干事创业氛围,推动全区经济稳步增长,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鼓励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及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动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加强文化赋能,丰富乡村旅游体验,鼓励发展农旅融合新业态。鼓励企业开发电商农产品,不断扩大线上销售额。(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夯实工业发展基础。采取驻点督帮等形式强化综合协调,主动防范和化解影响工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组织搭建产销对接平台,鼓励和支持上下游企业优先使用本地工业产品。鼓励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全力增产增效,对全区工业增长贡献较大的企业适当给予奖补。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对积极参加各类行业展会的适当给予展位费、运输费奖补。对重点企业扩大市场的仓储物流适当给予奖补。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数字化升级,对稳增长拉动明显的工业项目适当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区经贸局)

三、激发建筑业市场活力。大力扶持企业申报全省重点建筑企业,支持资质申办增项、升级等工作。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做大企业规模。加快推进棚改、旧改项目,支持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对全区建筑业拓展市场等贡献较大、支撑作用明显的企业适当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四、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用好企业白名单等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政策工具,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地产开发企业风险。积极推动中心城区棚改工作,保障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优化商品房供给结构。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落实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阶段缓交等政策。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让更多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入驻汉台。(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五、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及时跟踪掌握在建续建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做好要素保障和服务工作,加快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对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适当给予奖补。对重大项目前期谋划、申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适当给予奖补。抓实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即开工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拉动明显、入库项目多的单位,按照工作情况适当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六、加大项目争资力度。鼓励部门、镇街积极主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对年内争取落实到位各类财政资金(不含政策性补助资金)、地方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按照争取资金任务基数分档分段择优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七、提升招商引资质效。积极推行全民招商,鼓励全区各级各部门、镇(街道)、行业协会商会、社会投资主体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采取小分队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力促进优质项目落地汉台。对积极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及时落地见效,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适当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区经合中心)

八、持续活跃消费市场。鼓励支持各大商圈和商贸企业利用季节转换、节庆假日等时机,举办“消费促进年”主题促销活动,根据成效对承办主体适当给予奖补。鼓励企业新建和改造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绿色商场,支持企业申报省市商贸专项资金项目,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瞄准时机发放惠民消费券,持续挖掘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开展大宗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推动商品消费升级。对全区贡献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限上贸易企业适当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九、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抢抓市委、市政府打造千亿级文旅产业集群重大机遇,实施“引客入汉”行动,加快推进综合旅游购物中心、特色街区建设,加大饮马池、建国路等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的宣传推广。鼓励支持青啤、万邦等企业深度参与商文旅体融合发展,以文旅活动带动产(商)品销售。实施景区提档升级工程,推进皇塘3A、天台山国家森林4A级景区创建,传承活化历史文化遗产,大抓文旅融合,促进消费升级,打造全市旅游消费中心。(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重点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及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等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及部分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企业税费负担,有效激发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十一、完善金融助企纾困政策。加快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稳步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向基层延伸。支持小微企业通过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融资。加强财政金融配合,通过奖励性补助等方式,支持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用好创新基金、应急纾困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以较少的资金吸引更多的银行资本的参与,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开发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牵头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十二、拓宽人才保障渠道。坚持“引育留用”结合,拓展人才引进渠道。针对全区各类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人才需求,建立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才需求变化适时更新调整。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与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常态化联系,深入推进校地校企合作,组织开展“企业名校行”、人才新政推介等校园招聘活动。(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十三、支持科技创新引领发展。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适当给予奖补。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多层次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工作,对成功推动重大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项目,优先列入区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或推荐申报省市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十四、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企业开办和简易注销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加快“一业一证”综合改革,实现“一证准营”。探索推进“一照多址”微改革,节省企业增设分支机构时间。拓展数字政务新场景,推进政务运行“一网协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建设涉企服务专区,切实简化证明事项,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满意度。(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十五、推行审慎包容监管。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和非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探索推进“服务型”执法,企业发生违法行为的,合理运用行政裁量,对情节轻微的依法实施轻罚免罚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完善内控机制,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推动企业规范守法经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十六、凝聚合力服务经济发展。各相关部门、镇(街道)要牢固树立服务市场主体理念,常态化开展亲商助企走访活动,主动上门服务,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兑现落实,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全面凝聚服务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对接到企业反映部门、镇街服务不到位等情形,及时进行跟踪督查督办,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牵头单位:区委督查办)

《汉台区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向好的若干措施(试行)》从202411日起试行。本措施与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类稳增长措施衔接统一,叠加适用。各牵头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及时兑现奖励。本措施适用范围为汉台区全域(包括兴汉新区、滨江新区、航开区、经开区)。如上级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策解读链接:区发展和改革局解读:《汉台区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向好的若干措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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