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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汉台区2023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台区2023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系列部署安排,现将《汉台区2023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提升站位,狠抓工作部署。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增收是国家和省市部署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关注,切实把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专人、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做到重点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狠抓工作推进。围绕任务清单明确事项,实行牵头部门主抓、责任单位分工负责机制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围绕承担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责任单位要树牢一盘棋思想,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主动作为,推动清单明确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三、健全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扣任务清单,细化完善工作举措,采取清单式管理、销号制落实推进机制,及时跟进工作进展、调度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序、按要求高效推进;要坚持一线工作法,及时组织人员力量下沉一线,督导调研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附件1.汉台区2023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汉台区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月度任务清单

附件1

汉台区2023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类别

重点工作举措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大力实施稳岗扩岗高质量就业行动

1

不断扩大岗位容量

深化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护航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加大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孵化力度,落实落细个转企、小升规奖补政策,力促工业企业扩规增产、扩岗增员,力争全年培育规上工业企业7户、新增就业岗位55个,巩固提升工业企业稳岗位、促就业引领带动作用。

区经贸局

区市场监管局

2

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倍增行动,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和支持举措,全力孵化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科创企业,催生一批福利待遇好、薪资水平高的就业岗位,着力以高质量就业促进薪资水平提升。

区发改局

3

高质量推动城区发展落实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若干意见》和《激励办法》,积极争取津陕协作项目资金,全力发展壮大首位产业、发展四个经济,着力以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区综合承载力、促进就业岗位扩容,更大范围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增收。

区发改局

4

全力促进稳定就业

深入开展亲商助企活动,一企一策、纾困解难,加大保供保畅、产销服务、要素供给服务力度,落实激励促进企业超产超销、拓展市场政策举措,打好普惠式纾困+直达式支持+滴管式帮扶的组合拳,全力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推动工业企业扩产增效、稳岗稳员,着力以企业效益的提升促进职工工资性收入增长。

区经贸局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区税务局

区人社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区金融中心

5

抢抓疫后消费复苏回暖关键时期,引导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加全市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多形式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多样化办好特色旅游节会,全力推动接触型、聚集型、流动型消费回暖向好,带动关联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吸纳更多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增收。

商务局

区文旅局

6

打好社保降缓返政策组合拳,继续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激励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吸纳就业人员,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人社局

7

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

培育壮大秦创原科技经纪人、科学家+工程师”“新双创三支队伍,逐步提高高技术人才占比,不断满足企业高技术人才需求、壮大中等收入群体。

区发改局

区人社局

8

落实《技能汉中实施方案》,采取产教融合等方式,统筹做好技能培训、专业辅导,不断扩大技能人才规模,全年培训不少于3200人次。

区人社局

区国资办

区经贸局

区教体局

9

扎实开展以母婴护理、家庭保洁等为重点的家政服务培训,拓宽女性从业者就业渠道,促进薪资水平提升。大力支持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业态发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拓宽就业空间和就业渠道。全年开展电商培训2场次80人以上、家政服务培训6场次200以上

区人社局

区商务局

10

支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建设开放型、共享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不断扩大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供给。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安排,积极培养适应汉中经济发展、符合企业用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区发改局

大力实施城镇居民增收攻坚行动

11

工资性收入

持续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指导力度,发挥动态精准就业服务系统和秦云就业用工平台作用,扎实做好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形式多样开展招聘系列活动,多渠道促进城镇居民实现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0.89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

区人社局

12

完善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机制,深入开展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摸排,落实一对一精准帮扶措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公益岗位安置等方式实现就业,全年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2750、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30人。

区人社局

13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和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融入汉中行动,强化职业指导跟进服务,落实人才引进扶持政策和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扩岗补贴,多形式开展校企直通车”“公共服务进校园等专场招聘活动,推动校企专业共建、订单培训、顶岗实习、上岗就业等深度合作。全年组织20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上岗见习,力争吸纳12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来汉台发展。

区人社局

14

工资性收入

深度挖掘事业单位岗位需求,多批次、快节奏、精准化组织开展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招聘、公费师范生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不断充实我教育、卫生、农业、水利等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区人社局

15

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按期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工资总额预算内向一线职工倾斜推动职工工资和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加大欠薪治理力度,巩固无欠薪城市创建成果,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区人社局

区国资办

16

经营性收入

精准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持创业政策,不断激发和提振全民创业热情,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低于0.9亿元。打造服务高校的百名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队伍,常态化开展创业指导服务,促进更多群体创业增收。

区人社局

17

拓宽创业融资渠道,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针对自主创业者和创业期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支持创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转让和引进天使投资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可持续性,助力居民实现创业增收。

区金融中心

18

健全完善创业孵化体系,借助平台资源孵化项目、带动创业,全区至少新培育认定1家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全区累计建成创业孵化载体13个。

区人社局

19

大力支持园区建设企业孵化载体,通过市场化运作提供创新服务,逐步构建小微孵化研发中试园区扩产的全链条创新创业培育体系,孵化衍生一批优质创新型企业。

区发改局

20

全面贯彻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六税两费减半扩围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大宣传辅导力度、优化涉税服务举措、提升涉税办理质效,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政策红利,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市场主体脱困发展、良性运营。

区税务局

21

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助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壮大、提高收益,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区金融中心

22

经营性收入

发挥好普惠金融在助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上的积极作用,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落实政府性担保贷款代偿损失银政分担政策,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全面降费,助推中小微企业扩规提质、增加收益。

区财政局

23

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倍增优化结构行动,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和退出措施,全面推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大力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力促市场主体总量扩张、质量提升,力争全年实现个转企112户、新增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

市场监管局

24

财产性收入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成效收益。全年完成技术合同登记42500万元。

区发改局

25

加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落实上市挂牌各项奖补措施,服务指导股份制改造和企业上市。

区金融中心

26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满足城乡居民实际需求的理财产品,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逐步提高财产衍生收入。

区金融中心

27

完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市场体制机制,服务保障存量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加强存量房(二手房)资金监管,确保办理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积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和保障城镇固定资产向资金收益转换。

区住建局

28

转移性收入

健全完善税收调节收入的政策措施,精准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政策,减轻个人税收负担,持续释放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

区税务局

29

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广泛宣传《慈善法》积极倡导乐善好施的道德风尚,支持引导各级慈善力量在扶贫济困等工作中贡献力量。大力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开展志愿365 文明你我ta”主题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

区民政局

30

密切关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落实城镇居民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对象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保障基本生活生产需求。

区民政局

区发改局

31

转移性收入

合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救助范围、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持续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城市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

区民政局

32

做好镇村低保户、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适时调整公租房准入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确保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有效保障。

区住建局

33

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改革完善补贴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加快推动补贴管理服务机制转型升级,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

区民政局

区残联

34

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待遇,推行失业保险快办即享经办服务,对失业保险在职参保人员符合条件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给予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区人社局

大力实施农村居民增收攻坚行动

35

工资性收入

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时,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统筹考虑,对带动就业明显的项目,优先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并在资源要素配置上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在重点工程领域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施以工代赈,全累计政府投资资金16220万元,按照不低于政府投资资金1015%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2373万元,促进农村居民就近就地就业增

区发改局

行政审批局
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交通运输局
水利

36

细化完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带动就业机制,加快项目开工实施和资金报账,优化简化项目招标采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确保12月底前财政衔接资金支持项目发放劳务报酬36亿元。

区乡村振兴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利局

37

在重点区域绿化、森林抚育、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基础设施改造等林业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吸纳邻近农村劳动力参与务工。全年力争带动约60人次农村劳动力实现增收30万元以上。

区林业局

38

工资性收入

加大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就业扶持力度,通过社区工厂、公益岗位、外出务工等方式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实现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务工80人以上。

区人社局

39

全面落实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服务保障,促进脱贫人口充分就业、稳定增收。年内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数量保持532个,实现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1.92万人以上。

区人社局

区乡村振兴局

40

支持引进劳动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企业,重点支持社区工厂、帮扶车间发展,增强带动脱贫群众就业增收能力。年内社区工厂、帮扶车间达到14家以上、带动就业500人以上

区人社局

区乡村振兴局

41

支持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开拓省外境外建筑市场,带动农村建筑务工人员外出就业、增加收入;鼓励在汉台建筑施工企业优先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劳动力通过建筑劳务实现就业增收。

区住建局

42

经营性收入

实施稻油百千万丰产示范工程,促进良种良机良法良方良地统筹协调发展,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自然灾害防御,全力扩面积、提单产、增总产,确保粮食、油料综合产能提升,实现节本增效、促农增收。同时,按市场价对优质粮油进行收购,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收益。

区农业农村局

区发改局

43

加快构建一区三带五板块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布局,加快建设蔬菜保供基地,推动稻渔综合种养、优质果品高效发展,确保蔬菜、果业亩均效益进一步增加,促进菜农、果农实现增收。持续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抓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建设,稳定生猪生产,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实现养殖产业增产增效、群众增收双赢。

区农业农村局

44

鼓励支持农村居民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等富农产业,年内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达到18300亩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45

培育引进销售主导型龙头企业,聚力创建省级以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叫响做靓味见汉中区域公用品牌,着力以农业产业效益提升支撑农村居民收入提升。

区农业农村局

区商务局

区供销社

区发改局

46

经营性收入

稳步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强化产业项目联农带农利益联结,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0%。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年底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4%

区乡村振兴局

区农业农村局

47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年底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4%

区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

48

持续推进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家政企业和员工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家政企业入驻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鼓励家政企业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全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200人以上。

区商务局

区发改局

区人社局

49

主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健全完善区镇村三级电商物流体系,全面拓展农产品上行通道和对外销售渠道,推动小农户对接大市场,促进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水平提升。全年培育打造本地带货网红1个,力争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2亿元。

区商务局

区发改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乡村振兴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社局

50

筹办好旅游促销系列活动,激发旅游市场活力。鼓励支持乡村文化旅游发展,多元发展乡村民宿、农事体验、田园观光等业态,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全年新发展民宿3家。

区文旅局

区农业农村局

51

持续深化供销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扩大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覆盖面,让更多农民深度参与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从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获得更多收益。

区供销社

52

财产性收入

实《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十二条措施》,推广联村共建、以镇带村、村企合作等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密切利益联结,让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共同增收致富。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镇街

53

财产性收入

持续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企业(合作组织),拓宽农民租金、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渠道,不断提高财产性收入占比。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推动闲置集体资产进场交易,积极推动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市场化运行,规范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流转,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增值、农民增收。

区农业农村局

区乡村振兴局

54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区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

55

转移性收入

落实落细公益林补偿等惠民政策,保障农村居民资产收益。全年兑付到户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38.52万元,受益林农2000人左右。

区林业局

56

坚持稳就业、保民生工作主线,着眼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全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7.74万人以上。

区人社局

区发改局

区乡村振兴局

57

健全救助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救尽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对象救助保障资金

区民政局

58

落实好医疗救助基金对于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分类资助政策,做好医疗保障新待遇政策的落地实施,不断降低居民看病用药费用。

区医保局

59

持续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强化监测预警,对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落实帮扶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区乡村振兴局

附件2

汉台区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月度任务清单

类别

全市总体
目标

全区年度

目标

月度任务

牵头部门

1-3

4

5

6

7

8

9

10

11

12

工资性收入

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00场次,帮助8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广泛征集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全年组织165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上岗见习。

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25场,帮助12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全年组织20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上岗见习

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6场,帮助1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场,帮助1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组织5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上岗见习

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场,帮助1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组织8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上岗见习

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场,帮助15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组织2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上岗见习

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场,帮助2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组织35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上岗见习

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场,帮助2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组织6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上岗见习

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场,帮助2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组织36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上岗见习

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场,帮助1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组织16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上岗见习

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场,帮助5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组织2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上岗见习

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

区人社局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3.5万人次开展等级评价1.2万人以上。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3200人次,开展等级评价800人以上

开展培训960人次,开展等级评价150人以上

开展培训320人次,开展等级评价150人以上

开展培训320人次,开展等级评价100人以上

开展培训320人次,开展等级评价50人以上

开展培训320人次,开展等级评价50人以上

开展培训320人次,开展等级评价50人以上

开展培训320人次,开展等级评价50人以上

开展培训320人次,开展等级评价50人以上

审核补贴,拨付资金,开展等级评价50人以上

审核补贴,拨付资金。

区人社局

工资性收入

培育规上工业企业80户、新增就业岗位600个。

培育规上企业7户、新增就业岗位55

累计培育规上企业2户、新增就业岗位15

累计培育规上企业4户、新增就业岗位30

累计培育规上企业4户、新增就业岗位30

累计培育规上企业4户、新增就业岗位30

累计培育规上企业6户、新增就业岗位45

累计培育规上企业6户、新增就业岗位45

累计培育规上企业6户、新增就业岗位45

累计培育规上企业7户、新增就业岗位55

累计培育规上企业7户、新增就业岗位55

累计培育规上企业7户、新增就业岗位55

区经贸局

在重点工程领域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施以工代赈,全市累计政府投资资金58.31亿元,按照不低于政府投资资金10—15%(重点工程领域不低于政府投资15%)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8.38-8.72亿元,促进农村居民就近就地就业增收。

(备注:1.因部分政府投资计划未下达,按照能用尽用原则,实施以工代赈的项目实行动态调度,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应纳尽纳2.45日开始分领域进行调度。)

16220万元

1000万元

1000万元

1200万元

1860万元

1860万元

1860万元

1860万元

1860万元

1860万元

1860万元

区发改局

经营性收入

大力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力促市场主体总量扩张、质量提升,力争全年实现个转企”500户,促进居民收入增长。

扶持112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扶持22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扶持1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扶持1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扶持1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扶持1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扶持1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扶持1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扶持1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扶持1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扶持1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区市场监管局

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全市养累计总面积达到10万亩。

累计发展稻鱼面积18300

累计发展稻渔面积16000

累计发展稻渔面积16500

累计发展稻渔面积17000

累计发展稻渔面积17300

累计发展稻渔面积17300

累计发展稻渔面积17300

累计发展稻渔面积18300

累计发展稻渔面积18300

累计发展稻渔面积18300

累计发展稻渔面积18300

区农业农村局

财产性收入

持续巩固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全覆盖。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新打造集体经济示范村30个。

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新增集体经济示范村3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总结集体经济典型案例3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总结集体经济典型案例3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总结集体经济典型案例3

创建集体经济示范村3

创建集体经济示范村3

创建集体经济示范村3

开展集体经济年度绩效评估,全区180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

开展集体经济年度绩效评估,全区180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

开展集体经济年度绩效评估,全区180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财产性收入

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成效收益。全年完成技术合同登记10亿元。

技术合同登记完成42500万元

加强全市科技系统技术合同登记培训

技术合同登记完成21250万元

技术合同登记完成21250万元

技术合同登记完成21250万元

加大全市技术合同登记政策宣传

加大全市技术合同登记政策宣传

加大全市技术合同登记政策宣传

技术合同登记完成42500万元

技术合同登记完成42500万元

技术合同登记完成42500万元

区发改局

转移性收入

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特困对象18.5万人,支出保障资金8.7亿元。

发放城市低保、特困保障金2639万元,农村低保、特困年保障金3607万元

3月当月,发放城市低保、特困保障金220万元,农村低保、特困保障金301万元

发放城市低保、特困保障金220万元,农村低保、特困保障金301万元

发放城市低保、特困保障金220万元,农村低保、特困保障金301万元

发放城市低保、特困保障金220万元,农村低保、特困保障金301万元

发放城市低保、特困保障金220万元,农村低保、特困保障金301万元

发放城市低保、特困保障金220万元,农村低保、特困保障金301万元

发放城市低保、特困保障金220万元,农村低保、特困保障金301万元

发放城市低保、特困保障金220万元,农村低保、特困保障金301万元

发放城市低保、特困保障金220万元,农村低保、特困保障金301万元

发放城市低保、特困保障金220万元,农村低保、特困保障金301万元

区民政局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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