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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汉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汉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4


汉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四好农村路工作提质增效,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依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202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建养并重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和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财政予以统筹安排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机制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逐步完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路况中等以上占比不低于75%,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2%以内。

2035,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落实主体责任。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县道和重要乡道县管、一般乡道和村道镇、村(街道、社区)管”的原则,全面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推动区域“四好农村路”建设,具体负责县道、重要乡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指导监督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开展一般乡道、村、组道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健全区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财政统筹予以安排。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将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落实“两站两员”人员及经费,积极探索市场化养护模式,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区考核办、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相关镇(街道)〕

2.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强对镇(街道)管理养护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完善区级支持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全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

3.发挥(街道)(社区)两级作用和群众积极性。镇(街道)要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监管体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组织村民委员会(社区)做好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全面实行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形成专群结合的质量监督组织体系。整合路域走廊内的资源,融合人力资源,“多员合一”统一设置岗位。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群众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沿线群众增加就业机会。〔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4.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区政府本着“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的原则,足额安排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继续执行省级补助标准,区政府可结合实际给予资金补助。并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和逐年增长机制,每3年对增长情况评估一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5.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要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格防控债务风险,严禁以各种名义新增隐性债务,资金使用情况要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镇(街道)村(社区)要将村组道路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按规定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交通运输局、相关镇(街道)

6.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积极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大对乡村振兴农村公路项目的支持力度。按规定用好均衡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相关政策,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行捆绑招标。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公路养护。积极探索将农村公路相关附属设施等收益的项目与农村公路养护打包运行。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金融中心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7.全面推行区、镇、村三级路长制。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农村公路总路长,区政府分管交通运输负责人担任区级路长,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社区)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本区域镇级和村级路长。总路长全面负责区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推进区域“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各级路长分别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相关镇(街道)

8.加强管理养护能力建设。镇(街道)要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职工作人员,完善人才培养、吸引和激励保障制度。要充分发挥好村民委员会(社区)在组织村组道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作用,鼓励设置多种形式公益岗位,聘用沿线收入低的劳动力。不断完善村级议事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人社局、相关镇(街道)

9.建立养护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细则,将农村公路建设、管护工作的责任、资金和质量落实保障情况进行日常监管考核,考核结果与区级日常养护补助资金挂钩。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0.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等应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队伍承担;日常保养、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吸引沿线群众参与。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相关镇(街道)

11.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要完善农村公路应急管理体系,提高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公安交警、应急等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要大力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已经建成但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相关镇(街道)〕

12.强化路产路权保护和绿色发展。结合交通行业综合执法改革,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或专管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并依法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坚持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广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水泥路面就地利用等绿色养护技术,推动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同步部署落实。

(二)落实工作职责。区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分析本地区农村公路发展实际,细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指导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部门、相关镇(街道)要大力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有效发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积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相关链接:区交通运输局解读:《汉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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