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汉台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汉航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暂行办法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汉航项目

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铺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汉航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汉航项目

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暂行办法

 

为了加快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推进工业强区战略,根据《汉中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参照《国家高速公路十堰至天水联络线汉中段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暂行办法》、《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建设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结合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汉航项目建设用地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是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汉航项目是继汉川大型数控机床制造基地项目之后落户铺镇工业园区的又一重大项目。为确保汉航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稳妥有序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本着节约土地、合理开发的原则,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土地部门的指导下,由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汉航项目的拆迁补偿工作。

第二条  在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汉航项目建设过程中,园区所在地各级组织要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支持配合园区建设等各项工作。涉及的村、组和农户应服从工作大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协议的签定,及时拆除或迁移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

第三条 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汉航项目建设和道路建设征用土地应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进行补偿。补偿的标准如下:

(一)征地补偿标准。

道路建设占用的水田、旱地和林地等土地15000元/亩。项目建设占用的水田50000元/亩;旱地40000元/亩;林地(含桑园) 20000元/亩;河滩地、坟地(含附属物补偿)3500-5000/亩;渔塘参考渔塘所在位置周围土地类型标准补偿。

(二)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按800元/亩补偿。

(三)林木补偿标准。

乔木林2000/亩;疏林、灌木林1000/亩;成片经济林(含桑园、苗圃、疏果林)3000元/亩。

确需砍伐的零星树木补偿标准为:10100元/棵,零散成材树及其它杂树5100元/棵;绿化树(专指用于道旁绿化)和成年挂果树10100元/棵。具体详见附件2零星树木价格对照表。

(四)渔塘补偿标准。

土堰(鱼)塘3000元/亩;水泥抹底面或砌护(鱼)塘4000元/亩;水泥抹底面并砌护(鱼)塘5000元/亩;废弃塘不补偿。

第四条 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汉航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村组、农户所修建的房屋及其它固定建筑物在拆迁过程中,凡持有合法审批手续的,按建(构)筑物结构类型和新旧程度确定标准对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后,由所有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原宅基地收归村集体统一管理。需要重新建房的被拆迁户,按照村民建房审批有关规定报建,经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后,村组负责落实新建房用地,对被拆迁人异地安置建房。建(构)筑物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房屋等级造价对照表)如下:

(一)砖混结构房屋480510元/m2

(二)砖木结构房屋380420元/m2

(三)土木结构房屋300-340元/m2

(四)简易房100120元/m2

(五)砖围墙50元/m,土围墙30元/m;水泥院场20元/m2;门楼180220元/m2

(六)压水机(人工井)600元/口;大口井、机井(含机井房)10000元/口;

(七)厕所(含尿坑)300-500元/个、水池60元/m2、花池5元/m2、锅台100元/个;

(八)坟墓迁移费补偿标准:新坟(3年以内)每座500元、旧坟(3年以上、不含3年)每座300元;

(九)其它设施拆迁补偿。园区建设中涉及的农用电杆、水利设施需迁移或拆除的适当补偿,由产权单位自行迁移或拆除。

第五条 凡违章建筑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偿。对无审批手续,自行建设的房屋,已按乱修、乱建处理过的,按第四条房屋补偿标准下降20%给予补偿。凡在本次征地拆迁工作中自行埋桩放线抢建的房屋设施,抢种、抢栽的农作物、树木一律不予补偿。

第六条 在工业园区汉航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被拆迁户一次性补偿搬迁(拆迁)安置过渡费1000/户。签定拆迁协议后按规定期限拆除房屋,并将宅基地交由村组集体统一用于工业园区建设的,一次性按拆除房屋面积给予搬迁奖励50100元/m2(不含简易房);不按规定时间延期拆除的不予奖励。

第七条 按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后的土地,村、组收回后及时交付工业园区统一管理。村组对土地征用后失去或减少土地的农户,可在年度内或适当时间从本村、组土地中调整。

第八条 凡涉及建(构)筑物等拆迁补偿的,其补偿资金按拆迁协议约定直接发放给被拆迁人;集体土地对外承包,涉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的,由村组统一签定补偿协议后,并按补偿协议约定,由村组发给承包人或经营者;涉及土地征用补偿的,由村组统一签定协议后,按征地协议约定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拆迁户按协议规定办理完拆迁补偿手续后,应按照期限要求搬迁,以保证园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对阻挠、破坏园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要在区委、区政府和土地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坚持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准确把握土地类别、等级和费用标准,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第十一条 镇、村要管理和使用好征迁费用,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审计部门要加强村组征迁费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对挪用、贪污征迁费用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汉航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由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自20091115日起执行。

 

附件1:房屋等级造价对照表      

    附件2:零星树木价格对照表

 

 

 

 

 

 

 

 

 

 

 

 

附件1

 

房屋等级造价对照表

 

房屋

类型

建筑情况

补偿标准

(元/m2)

砖混

结构

1

24厘米以上全砖墙,空心楼板或现浇、混凝土平面、内外粉刷,屋顶有防热层

500-510

2

24厘米以上全砖墙,空心楼板或现浇、混凝土平面、无外粉刷,无防热层

490-500

3

18厘米以上全砖墙,空心楼板机瓦屋面、席(竹)顶棚,内外无粉刷

480-490

砖木

结构

1

24厘米以上全砖墙,瓦屋面,内外粉刷

400-420

2

18厘米以上全砖墙,瓦屋面,无外粉刷

380-400

土木

结构

1

砖坯混合墙,两山墙标砖,松木屋架,有板楼,机瓦屋面

320-340

2

全坯墙,青瓦屋面

300-320

简易房

1

四面砖墙,有木梁

120

2

砖柱,其它墙面,有木梁。

110

3

无砖柱,其它墙面。

100

门楼

1

砖砼结构。

220

2

砖木结构。

200

3

土木结构。

180

附件2

 

零星树木价格对照表

 

树木名称

单位

规格

补偿价格

备注

白杨及其它杂树

1-3公分

5元

 

4-6公分

10元

7-10公分

20元

10-20公分

30元

20公分以上

50

零星果树

成年挂果

100元

果树包括桃、李、杏、核桃、葡萄、花椒树、樱桃、杜仲、柿子树

初挂果树

60元

幼果

10元

绿化树

3公分(含)以下

10元

 

4-10公分

20-50元

 

10公分以上

60-100元

 

说明:零散树木规格以树木地面以上1.3米处胸围作为评价标准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