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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阮述学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阮述学诊所主要负责人阮述学自愿终止执业活动,主动提出撤销诊所备案申请。经审核,我局决定予以撤销。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阮述学诊所

备案编号:PDY00051861070217D2112

诊疗科目:妇产科(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机构地址:汉台区东大街街办事处新星街280号

主要负责人:阮述学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诊所备案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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