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沐宁医疗美容诊所法定代表人万钧自愿终止执业活动,主动提出撤销诊所备案申请,我局依法撤销《沐宁医疗美容诊所》备案,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沐宁医疗美容诊所
备案编号:HT000090261070217D2162
机构地址: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天汉大道莲湖地产746号二楼营业房
法定代表人:万钧 主要负责人:谢强华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诊所备案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1月27日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