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子林美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汉台区神墨教育培训学校、汉台区九禾学科类培训学校:
关于你学校报来注销汉中市汉台区子林美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汉台区神墨教育培训学校、汉台区九禾学科类培训学校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民办培训机构注销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同意注销汉中市汉台区子林美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61070270001831号)、汉台区神墨教育培训学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61070270001881)、汉台区九禾学科类培训学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61070270001158)。请你学校接此批复后,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停止一切办学行为,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后的相关手续。
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