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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报告

2023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级行业部门大力支持下汉台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分析新的经济和交通发展模式,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建立绿色交通发展新思路。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不断学习将中省市区生态环保精神落到实处

结合党组中心组、“主题党日+”等形式,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进行了多次学习,并就相关反馈问题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并且及时分解和安排部署,确保限期内整改到位。认真落实《陕西省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继续组织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精神及落实中办《通报》精神,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深刻汲取违建别墅问题教训,切实增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路域管理不断强化,道路通行水平持续提高

全面落实“路长制”管理模式,用好92个农村公路养护公益岗,强化日常清扫保洁与洒水降尘,全年共清扫保洁30000公里、清理边沟150余公里、整治路肩边坡600余公里、修剪绿化带100余公里,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结合“油菜花节”“创文”“国卫复审”,全面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高质量实施沥孙路、韩徐路、吴沙路等养护工程,现已全面完工。认真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全力抓好防汛应急保畅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养护指标(MQI值)为:县道80.19乡道78.64村道76.63,优良中等路率为82.27%,均超过下达的指标任务。

(三)加强执法管理,路域环境焕然一新

开展普法宣传9次,开展打场晒粮专项整治16次。共发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制止并处理路面抛洒、乱堆乱放、私埋管线等轻微违法现象72起。共办理超限运输和损坏限高架等违法案件6件,罚款5300元;办理扩建平交道口、埋设通讯电塔及天然气管道等涉路行政许可案件4件,收取公路占用费110000元;办理公路赔补偿案件3件,收取公路补偿费20900元。走访货运源头装载企业11家,开展联合治超8次、专项治超13次,全区公路超限超载率为1.49%,有效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

(四)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聚焦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加大县乡公路机械化及湿式养护力度、频次,保持路面清洁干净。继续配合实施夏季重污染天气“错峰生产”行动,查处并督促整改不按规定作业时间喷涂企业6家。严格查处渣土车不加篷布、车轮带泥、沿途抛洒等乱象,持续优化路域环境,共计查处问题车辆10余辆。超额完成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淘汰97辆任务,强力推进汽车维修喷漆房整治,持续巩固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

二、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推动交通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精神及落实中办《通报》精神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学习,持续加大交通行业生态环保工作。

1持续做好秦岭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针对专项整治、生态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坚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我局在建项目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及时督导到位,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亲自抓部署、抓协调,确保环保问题立即整改、全面整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易回潮反弹,需要长期抓、反复治,我局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好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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