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延安精神研究会:
你会报来《关于成立汉台区延安精神研究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成立社会团体条件,准予登记成立。其业务主管单位为汉台区委宣传部。
你会成立后,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希望你会充分发挥协会在组织、协调、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为汉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你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汉台区民政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此复。
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