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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解读:职工医保住院、慢性病政策

一、住院报销方面

1、参保职工住院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情况可享受基本医疗、大额医疗即时结算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一站式服务):

1.市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2. 系统备案后异地就医实时结算时。

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特别提醒

1.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多次住院的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

2.转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提高20%

3.年度内基本医疗累计报销限额6元,累计超过6万后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保险报销限额24元。

二、门诊慢性病方面

1、职工医保中纳入门诊慢特病的病种有哪些,报销限额是多少?

以下病种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

慢性病门诊原则上每年申请2集中鉴定。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时,按报销限额最高病种标准执行。

2、市域内职工慢性病门诊鉴定定点医院有哪些?

汉中市中心医院

3201医院

汉中市人民医院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

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

汉中市中医医院

3、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申请及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4、职工慢性病申请成功后,有什么要求?

参保慢性病患者1年内可选择1定点医疗机构1家定点零售药店。凡通过鉴定核准的,从次月起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

其中6月份审核通过的,从次月起按病种享受年度半年的限额补助报销;12月份审核通过的,从次年1月起按病种享受年度限额补助报销。

5、申请成功后,慢性病门诊有效期有多久?

慢性病门诊鉴定核准结果最长有效期原则上为2年。

通过审批的慢性病到期后规定时间内在鉴定医院复审,经审核方可继续享受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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