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就医覆盖范围有哪些?
异地就医是指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就医行为(门诊、住院),包括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
2、异地就医后如何结算?
3、异地就医结算分为两种形式:
通过国家或省内平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以下简称零星报销)两种形式。
4、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居住生活但未迁户籍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或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我市转诊规定的人员。
5、哪类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自助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简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长期在汉中市行政区域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简称临时就医人员)主要是异地转诊转院人员。
6、异地就医备案有哪几种方式?
(一)医保经办窗口登记备案。省内、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或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转诊备案)登记备案、变更、取消。
(二)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备案。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以下简称备案小程序)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重要提示:
1.省内就医的患者不可在备案小程序备案,备案小程序备案只适用于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2.您关注的“汉台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异地就医备案”链接的也是“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故也只适用于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省内就医患者请不要在此操作备案。
7、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具体需要哪些资料呢?
一、医保经办窗口登记备案
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参保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携带《户口簿》原件、“户口本首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个人承诺书任选其一;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携带居住证明原件、居住证明复印件、个人承诺书任选其一;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携带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原件、工作合同复印件、个人承诺书任选其一),他人代办时需携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2. 异地转诊人员:持本市由具有转诊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审核、主管院长审签后的《汉中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申请表》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备案
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线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医保险种类型、参保地、就医地、备案类型、申请备案开始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必要信息(以下简称“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必要信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通过实人认证)、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照片或个人承诺书等)。
2.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线上填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必要信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通过实人认证)、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照片或个人承诺书等)。
3.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线上填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必要信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通过实人认证)、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合同照片任选其一)。
4. 异地转诊人员:线上填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必要信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通过实人认证)、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三、参保地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备案
持本市由具有转诊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主管医师提出、科室主任审核、主管院长审签后的《汉中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申请表》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通过医疗机构医保信息系统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
8、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通过医保经办窗口、“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等“线上线下”方式提交的异地就医申请,多久可以查询到审核结果?
医保经办人员2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完成参保人员提出备案信息的审核。对于符合备案条件的,确认备案成功;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注明不符合原因,为参保人员提供备案审核结果查询服务。
9、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是多少年?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为5年(通过签署个人承诺书办理的备案的有效期为半年);异地转诊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为半年。
10、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备案信息如何变更?
(一)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就医地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需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二)异地就医人员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如暂停、恢复、终止等,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
解读政策原文链接: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经办规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