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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区(集镇)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区机动车拥有量急剧增加,据不完全统计仅2020年全区新增登记约3万辆机动车,截止2021年4月全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万辆。全区路内车位约7400个,人行道上各类泊位约4600个。“停车难、交通堵”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乱停放,致使道路交通拥堵更加突出严重影响道路通行能力以及城市市容环境也引起群众大量投诉。为切实推进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工作安排部署,全力做好迎国卫复审及十四运环境保障工作要求,特别是结合我区人行道改造后要“还路(人行盲道)与民”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通告》。

二、起草依据

此次《通告》的起草工作,区城管局根据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力保障“十四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汉规2017〕004—市政府003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的基础上进行的。

三、拟解决问题

城市集镇车辆乱停乱放带来了多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导致城市集镇管理秩序混乱,二是埋下交通事故隐患,三是影响环境卫生质量和卫生打扫,四是造成交通拥堵,五是严重影响城市整体形象。通告明确了人行道所指范围,禁止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禁止标线路段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应规范停放在规定区域或停车泊位内,未按规范停放的机动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理,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将依法拖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在人行道上施划停车泊位或设置停车场擅自施划或设置的,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予以纠正或限期改正通告发布将为进一步加强汉台区城市市容环境整治,规范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维护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起草过程

《通告》的起草工作启动于2021年4,区城管局作为牵头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成立专班,明确了部门职责、实施步骤、时间要求等,有序推进《通告》起草工作。并多方听取各镇、办,区级相关部门意见,数次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情况

《通告》征求意见稿拟定后,区城管局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征求修改意见,分别向镇、街道办,区政府交警一、二大队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目前共收集书面回复意见1份,均无意见。其他单位通过电话等形式均表示无意见。

 解读文件原文链接:关于加强城区(含集镇)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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