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汉台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政策解读:《汉台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7号、《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顺利发展结合汉台区实际,制订实施意见

一、《方案》出台背景及意义

(一)出台背景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地方政府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监管责任。

(二)意义。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婴幼儿照护需求,必须出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是重点任务。提出了加大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指导力度、建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网络、推进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建设、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建设体系、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管体系等5个方面的任务。

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综合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几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为共同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顺利发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铺平道路。


解读文件原文链接:汉台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