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群可以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医保?
所谓灵活就业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凡有本地户籍、持有本地居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退休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有哪些?
1.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其缴费年限必须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只需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用。
2.参保人员退休时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参保单位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逐年缴纳,直至达到规定缴费年限;或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一次性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社会统筹基金,不计个人医疗账户。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怎么认定?
1.视同缴费年限:一是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1999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际工作的年限。二是外地调入本市人员,在外地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按我市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2.实际缴费年限:2000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后,实际参保缴费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