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能力,确保网络系统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和泄密事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以预防为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置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一般级别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其中,有关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执行,有关信息内容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相关的规定执行。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伍科峰同志任组长,张晨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政务公开股负责。
领导小组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作出应对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政务公开股负责承担网络安全日常事务处理,负责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和联络工作;综合分析、研判网络与信息安全形势,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对工作进展情况等。
四、预防预警
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危害。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建设运行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监测工作,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检测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起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
重要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政务公开股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区委网信办、区网安大队等有关单位。单位任何个人都有义务报告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及其隐患。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要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应立即组织研判,并在1小时内报区委网信办。
五、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成员保持手机24小时联络畅通。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职责。①迅速召集应急技术支撑队伍等人员及时研究对策,并作出决策部署。②各有关股室要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组织、督促相关运行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防止事态蔓延。要根据事件发生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修复受破坏的设备设施,恢复受破坏网络系统,确保信息传输正常运行。③及时开展调查取证。事发股室在应急恢复过程中应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对于人为破坏活动,由领导小组及时向区网安大队通报情况。
六、扩大应急
当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扩大应急;当事态特别严重时,需上级协助处理的,向市政府请求协助处置或扩大应急。
七、后期处置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由区委网信办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八、表彰和惩处
对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股室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应急处置不力、瞒报、漏报、迟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股室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本预案由政务公开股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