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陕安委办〔2015〕58号等有关规定,经陕西省汉中市瑞达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评和评审单位组织专家外部评审。评审单位提交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评审得分85.44分,陕西省汉中市瑞达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褒河油库(危险化学品行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水平。
现给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汉中市汉台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