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大秦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单线循环脱挂抱索器客运索道研制及产业化项目(项目编号:2ro3g4)环评文件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汉中大秦机械有限公司单线循环脱挂抱索器客运索道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制主持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2356143511610122)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评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生态环保对策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项目投产前应取得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你公司须按规定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属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确保生态环保措施的有效性。自本决定书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该项目由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汉台大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并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辖区内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我局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对你单位《单线循环脱挂抱索器客运索道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编制行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告知承诺制规定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问题的,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公司承担。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
2020年10月26日
1、公告期限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电话:0916-2892885传真:0916-2892885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与兴元路交汇处西北角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污染控制科(723000)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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