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
《汉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具体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汉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0号),结合实际和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责任分工。区政府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动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编制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本方案工作要求。
(二)时间节点。2021年,编制完成全部行政权力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政务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基本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2023年,全面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流程全公开。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1.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各省级部门制定的各领域工作指南,结合区情实际,在2021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全区26个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标准目录至少应包括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标准目录编制过程中,可对省级部门发布的工作指南的一级和二级子项进行补充细化,但不得随意删除。其他领域标准目录,要在省级部门工作指南发布后3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2.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到业务工作流程中,使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必经程序。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在拟制涉及标准目录事项的公文时,要明确公文主动公开、部分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3.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现场、信函、网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建立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应用全省统一的答复示范文本,提升答复质量,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补偿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加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4.提升政民互动活动实效。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发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参与方式,建立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立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对涉及全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疫情信息等热点问题以及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民互动活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与认同。
(二)规范服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5.准确详尽公开办事指南。全面梳理全区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动态维护、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拆分和办理流程优化,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要素,提供申请材料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凡办事指南中未写明的材料一律不得向申请人索要。
6.推进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树立“数据只提供一次”的理念,通过“一表申请”一次收齐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解决多头索要、重复填报、口径不一等问题。逐步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凡是能通过政务服务网共享、复用、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交。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严格实行证明清单管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并对外公开。
7.精准涉企政策服务。围绕高质量发展、“六稳”“六保”、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策信息。建立完善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涉企政策的解读宣传。设立涉企专门窗口,开设政务服务网专栏,公开咨询电话,提供涉企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服务。细化公开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地操作流程,提高政策供给的精准性,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8.推进服务结果公开。持续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引导企业和群众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的独立办事窗口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积极推进“好差评”向各镇、办事处延伸,将企业和群众评价结果作为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12345”等政务热线接受投诉举报监督,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平台建设,提升公开质效。
9.更好发挥“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提升运维水平,注重增加原创性政务信息发布数量,及时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落实政府网站主办和监管责任,统筹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三网融合发展,实现信息同源、服务同根。加强政府网站与新闻媒体和融媒体的协作,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10.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落实分级备案制度要求,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应向市级主管单位及时备案。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政务新媒体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主要功能,同时要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得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11.丰富政务公开平台。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标识统一、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提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促进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综合利用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切实抓好本单位工作方案落实。每半年向区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推进情况,由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后向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
(二)强化培训教育。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任职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公务人员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
(三)开展绩效评估。结合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量化指标,每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评价。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附件:1.26个业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工作指南编制责任分工
2.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6个业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工作指南编制责任分工
| 序号 | 业务领域 | 省级责任部门 | 区级责任部门 | 
| 1 | 国土空间规划领域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自然资源局 汉台分局 | 
| 2 | 征地补偿领域 | ||
| 3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 省发展改革委 | 区发改局 | 
| 4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
| 5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省财政厅 | 区财政局 | 
| 6 | 安全生产领域 | 省应急厅 | 区应急管理局 | 
| 7 | 救灾领域 | ||
| 8 | 税收管理领域 | 省税务局 | 区税务局 | 
| 9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区住建局 | 
| 10 | 保障性住房领域 | 区住建局 | |
| 11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区住建局 | |
| 12 | 市政服务领域 | 区住建局 | |
| 13 |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 区城管局 | |
| 14 | 生态环境领域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生态环境局 汉台分局 | 
| 15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区文旅局 | 
| 16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省司法厅 | 区司法局 | 
| 17 | 扶贫领域 | 省扶贫办 | 区扶贫办 | 
| 18 | 社会救助领域 | 省民政厅 | 区民政局 | 
| 19 | 养老服务领域 | ||
| 20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 省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 21 | 就业领域 |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 区人社局 | 
| 22 | 社会保险领域 | 区人社局、区医保局 | |
| 23 | 户籍管理领域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 
| 24 | 涉农补贴领域 | 省农业农村厅 | 区农业农村局 | 
| 25 | 义务教育领域 | 省教育厅 | 区教体局 | 
| 26 | 医疗卫生领域 | 省卫生健康委 | 区卫健局 | 
附件2
重点任务分解表
| 任务目标 | 工作要求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 (一)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 1.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按照省级部门制定的各领域工作指南,结合区情实际,编制完成全区26个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其他领域标准目录,要在省级部门工作指南发布后3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 2021年6月底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2.规范公开工作流程。 | 根据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流程公开业务工作信息。 | 每月20日前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 2021年12月底 | 区司法局 | ||
| 拟制涉及标准目录事项的公文时,要明确公文公开属性(主动公开、部分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 全年持续开展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 3.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现场、信函、网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建立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应用全省统一的答复示范文本,提升答复质量,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 | 2021年12月底 | 各镇、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 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补偿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加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 全年持续开展 | 各镇、办事处,区卫健局、市自然资源汉台分局、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 ||
| (一)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 4.提升政民互动活动实效。 | 制定发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参与方式,建立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 2021年6月底 | 区政府办 | 
| 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全年持续开展 | 各镇、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 对涉及全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疫情信息等热点问题以及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 全年持续开展 | 区委网信办 | ||
| 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民互动活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与认同。 | 2021年12月底 | 区政府办牵头,各镇、办事处,各工作部门配合。 | ||
| (二)规范服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 5.准确详尽公开办事指南。 | 全面梳理全区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动态维护、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 2021年12月底 | 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配合 | 
|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拆分和办理流程优化,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要素,提供申请材料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凡办事指南中未写明的材料一律不得向申请人索要。 | 2021年12月底 |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工作部门配合 | ||
| (二)规范服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 6.推进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 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树立“数据只提供一次”的理念,通过“一表申请”一次收齐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解决多头索要、重复填报、口径不一等问题。 | 全年持续开展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 | 
| 逐步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凡是能通过政务服务网共享、复用、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交。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严格实行证明清单管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并对外公开。 | 2021年12月底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 7.精准涉企政策服务。 | 围绕高质量发展、“六稳”“六保”、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策信息。建立完善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涉企政策的解读宣传。 | 全年持续开展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 设立涉企专门窗口,开设政务服务网专栏,公开咨询电话,提供涉企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服务。细化公开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地操作流程,提高政策供给的精准性,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 2021年6月底 | 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镇、办事处 | ||
| (二)规范服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 8.推进服务结果公开。 | 持续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引导企业和群众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的独立办事窗口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积极推进“好差评”向各镇、办事处延伸,将企业和群众评价结果作为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 | 全年持续开展 | 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办事处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配合 | 
| 充分利用“12345”等政务热线接受投诉举报监督,畅通企业诉求渠道。 | 全年持续开展 | 区网格中心 | ||
| 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全年持续开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三)规范平台建设,提升公开质效。 | 9.更好发挥“第一平台”作用。 | 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提升运维水平,注重增加原创性政务信息发布数量,及时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 | 全年持续开展 | 区政府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 | 
| 落实政府网站主办和监管责任,统筹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三网融合发展,实现信息同源、服务同根。 | 2021年12月底 |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 | ||
| 加强政府网站与新闻媒体和融媒体的协作,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 全年持续开展 | 区政府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 | ||
| (三)规范平台建设,提升公开质效。 | 10.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 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落实分级备案制度要求,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应向市级主管单位及时备案。 | 全年持续开展 | 区政府办公室 | 
| 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 | 全年持续开展 | 各镇、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 政务新媒体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主要功能,同时要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得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 全年持续开展 | 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公室 | ||
| 11.丰富政务公开平台。 |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标识统一、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 2021年9月底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
| 提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 2021年9月底 | 区文旅局、区档案馆 | ||
| 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促进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 | 2021年9月底 | 区民政局牵头,各镇、办事处配合 | ||
| 综合利用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 | 2021年12月底 | 各镇、办事处 |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