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星辉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02MAB3NKRA35):
本委受理芦嘉涵(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9907******)、牟锦阳(公民身份号码610702200406******)、贾涛(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9201******)、朱凯(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9308******)、范锐(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9309******)、何露(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9708******)、孙银鸽(公民身份号码610723200206******)、魏东亮(公民身份号码612325199611******)、王超(公民身份号码612327198903******)、马良捷(公民身份号码612321199101******)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在公告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1月6日8时30分(芦嘉涵、牟锦阳、贾涛、朱凯、范锐)、14时30分(何露、孙银鸽、魏东亮、王超、马良捷)开庭审理此案(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民主党派一楼,仲裁员司胥阳,书记员李坤,联系电话0916-2214767),请你单位按时参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汉中市汉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20日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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