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苟晓斌
汉区政函〔2026〕34号
刘春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汉台区高质量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第483号)收悉。汉台区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这项民生工程,紧扣“双碳”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布局优化、要素保障、行业监管、能源融合各项工作,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来抓,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工作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统筹规划,优化布局体系”相关建议
目前汉台区已建成城东新能源停车场、特来电东关里、特来电立体停车楼等充电站点,国网电动汽车服务(陕西)有限公司、汉中汉台城投特来电充电网运营有限公司、汉中鑫盛光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我区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公共充电桩总计1410个,中心城区、重点镇(街道)、核心景区基本实现充电设施覆盖,积极开展充电设施“进政府、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园区、进小区”六进模式,逐步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目前我区充电资源投放逐步向乡镇集镇、行政村、农村主干道倾斜,扩大农村充电覆盖范围,深耕城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点位补建,打造城区2公里充电服务圈。
二、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相关建议
结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方案》(陕发改能电力〔2026〕1175号)工作要求,积极对接辖区内符合补贴政策的充电设施企业,争取资金支持;要求新建住宅100%配建停车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停车场不低于10%的新能源充电车位(独立的机械车库和临时平面停车场等除外)。我区已开展全域电网摸排,分批次实施配网升级改造,提升区域配电承载能力,保障公共场站、大功率快充站用电稳定。
三、关于“规范运营管理,推广先进技术”相关建议
我区已制定《加强汉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发改、住建、电力、消防、应急等部门建立协同服务机制,凝聚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建立充电桩常态化巡检、运维考核机制,督促运营企业定期检修设备,集中清理长期故障、闲置报废充电桩;严查燃油车占用新能源充电车位行为;明确运营企业主体责任,要求配齐运维人员、建立24小时报修响应机制,提升充电服务质量;目前我区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已全部接入省智慧车联平台,建立空闲桩监控预警机制,各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充电场站专项检查,重点整治设备故障无人修、油车占位、收费不透明、运维缺位等乱象。
四、关于“推动融合发展,强化推广引导”的建议
目前我区持续开展多维开展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社区宣讲、媒体宣传等渠道普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相关政策知识,引导机关单位、辖区企业优先配置充电设施、采购新能源车辆,营造绿色低碳出行氛围,及时公布建成投运充电桩点位,不断提升新能源车主出行充电获得感与满意度;聚焦商用车充电需求,建成特来电汉中108国道重卡充电站、徐工重卡G5高速充电站等大型运输车辆充电站,满足物流行业绿色转型需求。
汉台区将以本次提案办理为契机,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逐项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运维、政策、数字化短板,持续构建布局均衡、安全可靠、智能融合的充电服务体系,助力汉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感谢您对我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持续建言献策,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区发改局 0916-2258153)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