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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以及2023年度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有关要求,近期,区委督查办对今年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我区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9件,市政协提案13件,在法定时限内办理,以区政府文件书面答复各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电子版答复函已全部上传至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系统,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从办理结果分类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出的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2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19因客观条件所限难以解决而做解释说明的C1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100%

(二)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我区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182(其中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3件),法定办结期限为710日(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3件建议办结期限分别为1819日、21013日)。至目前179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结。建议涉及城镇建设与管理类46件,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类39件,公路交通类29件,农业农村类24件,经济发展类21件,民生保障和生态环保类15件,政法类3件,人大2件。从办理结果分类看,区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86件,占48%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88件,占49.2%;因受事权范围、客观条件或政策规定所限难以解决而做解释说明的C5件,占2.8%区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为96.3%

(三)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我区共承办区政协提案185件,法定办结期限为910日。至目前,区政协提案已办复20,占承办总数的10.8%

二、办理工作特点

(一)高度重视,办理力度增强。一是高位推动。区政府领导多次对办理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区政府班子成员以上率下、积极履职,督促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扎实落实办理责任,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取得实效。二是精准交办。两会闭幕后,区委督查办及时将市、区两级建议提案分解交办到58个承办单位,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412日,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联合召开了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对办理程序、时限和质量等提出了严格要求部分对承办单位有异议的,经核准后及时进行了调整变更三是完善机制。区委督查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汉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推动了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并持续加大督办力度,及时掌握办理进展,逐件严格审查承办单位的答复函,对办理质量不高、执行力度不强、格式不规范的退回重办,使办理建议的过程真正成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为民办事的过程。

(二)作风扎实,办理水平提升。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的工作原则,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通过电话沟通、调研走访、面谈共商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具体意图,共同研究推动问题解决的措施和办法,促进问题解决。大多数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其中,农业农村局对承办16件区人大代表建议逐件认真研究办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高质量完成了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区教体局、住建局、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交警一大队单位都能抓紧办理进度,早落实、快推进,关于优化教育资源”“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加强城区宠物狗管理”“整治车辆违法停放等方面的建议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和良好反响。

(三)强化措施,办理成效显著。多数承办单位都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迅速落实责任,能够严格采取登门走访、电话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积极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共商办理方案,有力有序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如区发改局在办理第206号市政协提案(关于整治汉台湿地沿岸乱拉电线的建议)过程中,积极与国网汉中市汉台区供电公司联系对接,开展湿地沿岸乱拉电线摸排和整治等工作,并举一反三在后续新建农网线路时,报送配网建设项目可研初设阶段做好对接,坚决避免架空线路等现象发生。区行政审批局在办理第8号区人大代表建议(规范汉台区行政审批公示时间的建议)过程中,认真研究分析代表建议,积极听取代表意见,并就代表提出的医疗机构设置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办理公示时限、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处理措施等建议,逐条认真向人大代表进行解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民政局、商务局等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了解代表意图,征询代表意见,共商解决办法,多位代表为其工作态度及办理成效点赞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建议质量仍需提高。主要表现在:有的建议超越办理权限而难以达到较好的办理效果有的建议是代表自身工作的规划,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建议不明晰,因而难以落实;部分代表实际调研不够,所提建议过于空泛笼统,问题不具体,缺乏针对性;有的建议没有一事一议,一次性提出多个问题且重点不突出,涉及多个部门,因部门工作职能分工不同,答复中存在不全面和不到位的地方,均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办理质量。

(二)各单位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视程度存在一定差距。少数单位工作安排不及时,办理工作节奏较慢,办理建议和提案投入精力不足,办理人员不重视,办理流程不熟悉,主动办理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进度与质量。区城管局在办理第240号市政协提案关于加快推行汉中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时,认为与代表见面进行口头答复就完成了办理任务,对正式的书面答复不重视;区市场监管局在办理加强现制现售饮水机行政审批及日常管理”“规范直销机构和打击传销组织个别建议提案时,因涉及多个单位共同办理,对办理工作牵头抓总力度不够,还存在推诿扯皮的情况;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等部门在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时,临近答复期限,经多次提醒、催办,才进行办理答复,导致第9号(提高农村人大代表素质的建议)、10号(加强人大代表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的建议)、36号(增加农村道路养护经费投入的建议)、64号(重视粮食价格问题的建议)等4件区人大代表建议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影响整体办理进度,导致办理质量和效果参差不齐。

(三)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满意率有所下降。截至目前共收到215份区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反馈表,从反馈的情况看,共207位区人大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8位代表表示基本满意,较往年代表满意率有所下降。对办理工作基本满意的8件建议主要是加强城市旧城改造区域烂尾项目建设管理、加快沛公路建设、整治雷家巷东路机动车乱停乱放、推动地摊经济发展、规范城市机动车停放秩序、规范洒水车洒水时间、增加美丽乡村连片打造项目投入资金、规范私营诊所医疗收费等。代表基本满意的原因主要是承办单位在办理答复时还存在“三多三少”现象:解释的多,解决的少;空话套话多,实际措施少;下步计划的多,立刻落实的少。

(四)办理程序及复文格式不规范。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两个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时,仅向领衔代表进行答复;少数单位在答复时仍出现标题、称呼、文号、主送格式混乱,未标注类别或类别界定不准确、意见征求表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其中,铺镇政府复对象不准确,内容过于简单,落款未盖章;宗营镇政府对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案号混淆不清,区应急管理局答复函未标注类别、签发人等。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加快办理进度。未完成办理任务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切实提升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细致、认真负责的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布置参与、亲自督促落实、亲自审核把关。闭会期间所提的3件区人大代表建议务必于法定时限内办结,所有区政协提案务必于91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已完成办理任务的单位,要积极开展回头看,重点对列入计划需要逐步解决的B及代表基本满意的建议提案持续跟踪落实,确保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得到最大限度解决。

(二)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要以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态度,高效办理建议提案,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该解决且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办理;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切实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度。同时,对每一件答复函从政策到实效、从格式到内容、从文号到分类等方面要严格把关,不断提升办理质效。

(三)提升办理质效。一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做到办前充分交流、办中沟通协调、办后回访问效,把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拓宽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二是对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区级包抓领导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一些重大的、敏感的问题,要及时提请区级领导协调解决。三是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建议提案,由多部门共同办理的,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共商解决办法,共同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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