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汉台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区司法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属企事业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应诉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管理区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指导、监督律师管理和律师业务工作、公证管理和公证业务工作。

)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全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工作。

)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帮教安置工作,指导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帮教安置工作。

)监督、指导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及其法律工作者依法规范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负责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

(十)指导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十)指导、管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司法行政计划财务和装备管理工作以及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2人)设股长1名。

负责处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办理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审查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及区级部门法治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区调研工作,负责法治政府相关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人:闫昕   电话:0916-2103596

2. 政工股(2人)设股长1名。

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日常工作、作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民主生活会等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表彰奖励等工作,联络协助纪检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工资福利、职级晋升、考勤、车补报表、退休人员、计生等工作。

政工股负责人:苏浩   电话:0916-2103598

3.综合股(2人)设股长1名。

负责局办公室及机关工会全面工作。负责局印鉴、介绍信、固定资产管理、采购和财务监管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例会工作。协调局机关乡村振兴工作。承担综合材料、主要领导讲话材料。负责本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局机关目标责任考核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属单位重大事项的落实(包括督查平台督办事项)。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年鉴等工作和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公文收发、登记、传阅,文书档案资料清缴、保管和机要保密。负责政务平台后台管理服务和网站管理。指导、监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日常安全、环境卫生和公车管理。

综合股负责人:刘宪龙   电话:0916-2103598

4.普法和依法治理股承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日常工作2人)设股长1名。

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监督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调查研究,指导法治宣传报道。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部门间执法争议的协调工作,管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受理涉及依法行政的投诉举报。

普法和依法治理股负责人:张佩 电话:0916-2103591

5.公共法律服务股(2人)设股长1名。

办理全区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许可的初审。参与制定律师队伍发展规划及政策。组织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依法建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划、推进全区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负责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公证机构设置、公证员执业申请的审核转报。处理法律援助、公证信访投诉案件。承担法律援助资源的管理和调配,指导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人:董婷   电话:0916-2103592

6.行政复议应诉 (2人),设股长1名。

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应诉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等工作。承办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由此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办理以区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管理区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承担区政府及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及备案清理工作。负责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中省市驻区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涉诉调查研究,承办行政裁决工作。办理区政府涉法事务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法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市考区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人:余佳红   电话:0916-2103680

7.基层股(2人)设股长1名。

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目标考核等),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组织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依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承担人民调解员、陪审员、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基层股负责人:晏菲孺   电话:0916-2101580

8.社区矫正股(承担社区矫正管理局日常工作)2人)设股长1名。

监督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接受相关单位委托进行调查评估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对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进行监督。负责社区矫正定位平台管理维护。负责本系统扫黑除恶工作。

社区矫正股负责人:张雨晖   电话:0916-2103586

三、领导信息

闫建刚  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晓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联系我们

     址:汉中市汉台区东新街望江路十字汉台社区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联系电话:0916-2103598   

邮政编码:723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