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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梳理表

填报单位(盖章):汉台区应急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5年2月24日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标准 检查频次上限 专项检查计划 备注
1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许可手续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管理符合要求、核实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2.安全距离管理,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核实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核实企业内部安全防火间距是否合规;核实危险化学品厂际输送管道是否存在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之处。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符合要求,核实重大危险源是否经评估后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是否完善、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是否履行。4.劳保用品管理,劳保用品配备符合要求,核实个体防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正常、员工能否正确使用。5.重大隐患管理,重大隐患整改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否上报或定期整改情况。6.其他要求,上级来文管理符合要求、核实上级机关文件要求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并执行。7.主体责任制管理,主体责任制落实符合要求,核实企业是否依法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等。 按照相关部署自行确定
8.人员及职能部门管理,管理部门及人员管理符合要求,核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核实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是否取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采取人员询问的方式抽查从业人员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因素是否熟悉;核实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及复训情况。9.承包商管理,承包商管理符合要求,抽查承包商管理及承包商档案建立情况。 按照相关部署自行确定
2 对烟花爆竹批发的行政检查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1.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核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依法经营和标准化运行;核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落实情况;是否建立符合相关要求的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经营的产品是否全部录入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是否存在转包分包现象;核实是否存在违法经营A级产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和“三无”产品等现象;抽查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登记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抽查现场是否存在三违情况。2.人员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符合要求,核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3.储存管理,储存管理符合要求,核实烟花爆竹仓库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并满足储存要求;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库房内拆箱分装现象。4.其他要求,上级来文管理符合要求,核实上级机关文件要求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并执行。 按照相关部署自行确定
3 对烟花爆竹零售的行政检查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1.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2.人员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符合要求,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3.经营管理,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按照相关部署自行确定
4 对工贸企业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2、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情况;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和评估、监控以及应急措施和应急演练情况;5、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6、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7、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情况。 按照相关部署自行确定

填表人:舒于桐
联系电话:0916-210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