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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我们在行动】@汉台人,这些行为将被重点整治

为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日,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印发了《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行动的第二年,要通过整治突出违法行为、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设施、曝光典型案例等系列措施,不断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和城市品位。

《方案》安排部署六大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现象。

2、机动车主动礼让斑马线。其中到2023年底,机动车礼让率≥90%。

3、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70%。其中,2023年,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60%。

4、建成区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3年同比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5、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6、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其中到2023年底,主要街道交通标识、标线规范设置率≥90%,交通信号灯灯具、灯色转换设置率≥90%,城区路口信号灯联网率≥70%。

《方案》指出,按照“一月一专题”工作思路,将针对性组织开展车辆违停、机动车不主动礼让斑马线、电动车无牌上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化、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通行、酒驾醉驾、超员载客交通秩序大提升等专项整治。

《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强督导检查,广泛开展宣传;严格考核通报,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工作顺利实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