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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4月29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报告,审议《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汉台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区域通办”实施方案》《汉台区工程建设项目“红蓝章”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汉台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叶稳太主持会议并讲话,赵亿谋、崔皓亮、蒋丽、汪军明、成平、杜海、周利华、周峰、楚晓龙、马千里等区级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全力抓好省委、市委提出的具体要求,积极做好土地这篇大文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完善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继续抓好有利于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保障民生、防范化解风险的改革举措。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改革工作要求,疏堵点、解痛点、破难点,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全区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202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又一个重要年份,全区上下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持续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不断拓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广度和深度,用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办法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要聚焦重点强化改革攻坚,围绕深化“三个年”活动,聚焦区委“九抓九促”重点工作,加强整体谋划,注重系统集成,找准小切口,排出优先序,把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拿出更多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以改革攻坚打通制度梗阻,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确保年度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要培树典型塑造改革品牌,健全典型发现、培育、完善、提升工作机制,按照“模式成熟定型、操作办法管用、社会反响良好、可复制推广”的标准,深入挖掘提炼改革实践优秀成果、群众首创鲜活经验、优势领域有益做法,加大向主流媒体宣传推介力度,持续提升汉台改革品牌知名度、影响力、传播力;要履职尽责强化改革保障,区委改革办要发挥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当好深改委的运转中枢。十个专项小组要对照《工作要点》,细化完善本领域改革任务,抓紧制定具体改革方案。牵头部门要担负起具体推进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各参与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注重整体联动,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要明晰改革责任,健全改革领导体制机制,完善专项小组分领域负责、牵头部门具体实施、改革办综合协调的责任体系,严格“两规则一细则”执行落实。要提升能力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把握集成改革创新的重要方法、经验规律和实践路径,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明确改什么、什么时候改以及怎样改等关键问题,确保改革改到点子上、改出高质量。要健全推进机制,推行“发现问题立即挂号、任务交办及时销号”动态管理机制,健全督查体系,优化考评指标,精准评估问效,提高改革执行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推动改革往深里走、往实里落。
    会议强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区域通办”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和堵点问题,强化服务保障、健全督导机制、积极宣传推广,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实现“全区域通办”,着力营造便民利企良好发展环境,打造一流政务服务品牌。
    会议指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红蓝章”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改革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制定行业配套措施,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持续简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间,为工程建设项目快速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制定出台《汉台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既是落实党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的具体要求,也是推动我区国有企业发展壮大、更好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区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区属国企领导人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与激励、管理监督等工作,更好地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统一,从全区战略高度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