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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着力构建矛盾纠纷长效化解机制

今年以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省院和市院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双进”工作,用心用情用力搭建检察工作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深化“双进”工作,构建线上线下化解矛盾机制

密结合区域智慧治理,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及时把大数据检察拓宽至控告申诉工作领域。实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延伸至城乡社区,线下进驻县级综治中心。

接入综治“一格通”实现与区域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基层治理大数据的基础互联,收集与检察履职有关的各类投诉和举报线索。导入12345市长热线、政务信箱等网络理政平台数据,通过比对重点舆情监控、筛查反复投诉、检索检察履职关键词等,排查出涉及“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条目,在控申部门参与会商后由业务部门实体办理,其中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线索6件,公益诉讼线索5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1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的化解案件1件,释法说理23次。参与“基层法律明白人”及社区网格员的基层治理创新工作,积极推动“法律明白人”、社区网格员在检察环节的适用,邀请“基层法律明白人”、网格员共同参与公开听证、法治宣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利用综治视联网,以“网格+检察”为主题对全区网格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高位推动领导包案,构建重复信访化解工作机制    

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检察长对信访件实行件件批示。在落实最高检关于基层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的工作部署基础上,要求所有重复信访案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做到了真包、真办、真化解。如庞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其故意伤害不予立案申请立案监督信访案。经调查核实,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庞某的损伤系由嫌疑人行为造成,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但信访人坚持认为公安机关包庇嫌疑人。分管领导主动包案,开展阅卷审查,听取控告人意见建议,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召开听证会,最终庞某息诉息访。今年以来,院分管领导就包案办理7件立案监督案件,妥善化解信访矛盾。

用活用好公开听证,构建第三方参与化解工作机制    

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矛盾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如吕某系苏某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儿子,被害人陈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该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民事部分一直未执行到位。吕某认为是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办案久拖不决导致,因此多次到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和区政法委反映情况,并在全国12337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平台上举报。2023年4月,我院收到上级院递转的申诉材料后,对吕某申诉案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为解开吕某的“心结”,我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让吕某有理能讲、有怨能诉、有惑能问,通过集合多方智慧,让争议在法治轨道内以看得见的方式化解,吕某最终签订了息诉息访承诺书。我院同时针对该刑事案件被害人没得到赔偿的情况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救助吕某2万元。2023年以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控申办案组召开公开听证20余场次,实现了以公开促公信、以公信赢公正的三个效果统一。

全面开展司法救助,构建以救助促化解工作机制    

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以高质量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大局。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信访群众及时开展司法救助,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真正做到用“检心”暖“民心”。    

如李某等54名农民工欠薪案件民事判决未执行问题,54名农民工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我院递交了民事执行监督申请,请求监督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民事判决。我院在对案件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后,得知被告人陕西汉中某食品有限公司法人谢某名下只有一块土地,且该地已被其他地方法院诉讼保全,已无其他财产执行其拖欠的60余万元工资,汉台区人民法院也已裁定本案终结执行。为了提高执法公信力,我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教授、职业律师作为听证员对该起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评议,针对案件的法律关系对申请人展开详细的释法说理。同时发现本案54名被欠薪农民工多为困难妇女、脱贫户,部分人员身患重病家庭生活困难,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我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正分批发放救助金12万余元。并开展了“1+N”多元化综合救助。主动对接辖区社区、街道、民政等部门,对符合政策的农民工每月给予困难生活补助。今年以来控申办案组先后帮助62名被救助人及其家庭走出困境,使其感受到了“阳光”司法下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