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汉台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68号)、《陕西省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陕西省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陕乡振农〔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汉台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保持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积极适应巩固衔接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项目实施建设内容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和区域
本次下达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村特色产业发展,完善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群众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时兼顾支持部分非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当地农户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
安排产业发展类项目43个,主要用于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铺镇李冲村等生产项目16个、汉王镇五郎村等加工流通项目5个、老君镇五丰村等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15个、汉王镇白庙村等产业服务支撑项目6个和金融配套项目1个,投入衔接资金6512.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29.91万元,省级资金1373.28万元、市级资金20万元、区级资金1889.26万元)。
(二)就业类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和区域
本次下达的就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优先聘用监测对象等从事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创业增收。对跨区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促进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转移就业。
安排就业项目4个,主要用于跨区外出务工给予每人交通生活补贴项目1个、创业培训项目1个,公益性岗位项目2个,投入衔接资金529.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万元、省级资金342.73万元,区级资金174.72万元)
(三)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和区域
本次下达的乡村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同时兼顾非贫困村发展产业和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以及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安排乡村建设行动项目83个,主要用于武乡镇同力村等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46个,河东店镇邹马村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7个,投入衔接资金5108.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85.09万元,省级资金693.99万元、市级资金199万元、区级资金2330.87万元)。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和区域
本次下达的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全区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家庭学生资助和适龄脱贫劳动力培训,减轻脱贫户的经济负担,提高脱贫户的生活质量,帮助其掌握职业技能,最终帮助脱贫对象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安排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2个,主要用于汉台区相关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中高职学生资助项目1个,雨露计划适龄脱贫劳动力培训项目1个,投入衔接资金227.4万元(区级资金227.4万元)。
(五)项目管理费实施建设内容和区域
本次下达的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绩效管理、购买第三方服务等项目管理相关支出,投入衔接资金377.75万元(区级资金377.75万元)。
四、衔接资金参考补助标准
(一)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
1.生产项目:扶持村集体经济(股份)组织发展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增收。村集体经济(股份)组织产业发展补助参考标准:新建钢结构蔬菜(食用菌)大棚(长50米、宽8米)每亩补助15000元。
2.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砌护M7.5浆砌片石按450元/立方米造价控制(含基础开挖及回填、砌体砌筑、泄水孔安设、勾缝抹面等);U型渠衬砌(含产业配套排、灌渠)①UD30渠道:按120元/米造价控制;②UD40渠道:按140元/米造价控制;③UD50渠道:按160元/米造价控制;④UD60渠道:按200元/米造价控制;砼现浇矩形渠道(渠身厚度20cm)①宽高30*40渠道:按180元/米造价控制;②宽高40*40渠道:按210元/米造价控制;③宽高40*50渠道:按240元/米造价控制;M7.5浆砌石梯形渠①灌溉渠道(渠高0.8米):按420元/米造价控制;②灌溉渠道(渠高1米)按450元/米造价控制;③大排洪渠道(渠高1.2米):按520元/米造价控制。④大排洪渠道(渠高1.5米):按650元/米造价控制。
(二)乡村建设行动类资金补助标准
1.通村道路:建设标准为涵挡配套、路面宽4.5米,厚度0.20米,每公里平均投资120万元。
2.通组道路:自然村通组道路硬化,按照路基工程标准修建,涵挡配套、路基宽不低于4.5米(含水沟),硬化路面宽3.5米,水泥厚度0.2米,每公里平均投资90万元。
3.产业道路:产业园区道路建设标准为宽度不超过3.5米,厚度0.2米,长度以实际情况确定,每公里建设资金不超过65万元。
(三)其他类资金补助标准
其他类资金补助:对全区跨区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区外市内每人每次100元、市外省内每人每次300元、省外每人每次500元、每人每年享受一次;依据《汉台区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奖补办法》个户奖补每户每年补助不超过3000元。
五、实施步骤
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主责,全程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监管。由镇村具体实施的项目,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主责,指导监督镇村做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镇村做好项目资金日常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资金安全。
六、保障措施
依据《汉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汉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的部门和镇办职责,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管理规范。
七、绩效目标
衔接资金项目的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对衔接资金项目的使用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实行定期总结和量化评估的制度。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建立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等方式。持续强化监督,把目标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保证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按照“3+X”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思路,因地制宜发展绿色粮油、设施蔬菜、优质果品、健康养殖和休闲观光农业等高效产业体系,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结构,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坚持绿色引领、创新驱动,促进乡村产业优化升级,实现产业兴旺,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以“党支部+互助合作组织+党员干部+脱贫户+N”合作模式,通过生产经营、土地流转、入股分红、收益分配等方式,增加脱贫户和三类人群收入。
(二)就业类项目绩效目标:对跨区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通过务工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
(三)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在脱贫村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兼顾非贫困村发展,以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居民安居乐业。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减轻脱贫及三类监测人口学生上中、高职的经济压力,提高脱贫及三类监测人口综合素质、就业、创业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同时帮助脱贫户掌握职业技能,最终实现脱贫对象增收。
(五)项目管理费绩效目标: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解决项目前期经费不足问题,同时完善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审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手续,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发挥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汉台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细表
汉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