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十七届区委第六轮巡察设立5个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经贸局、区民宗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养老和殡葬领域专项巡察,对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开展市区联动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29日开始,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二、巡察主要内容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陕西工作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落实省委、市委、区委部署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的监督,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情况的监督,为当好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生态城市主力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台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三、巡察主要方式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座谈、实地调研、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围绕巡察任务深入了解。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欢迎广大群众直接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接访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受理信访截止到2024年12月26日。
特此公告
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