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十七届区委第四轮巡察设立5个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区审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区直机关工委、区档案馆10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22日开始,2024年1月22日结束。
二、巡察主要内容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落实省委、市委、区委部署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落实“三个年”活动情况的监督,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台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三、巡察主要方式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座谈、实地调研、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围绕巡察任务深入了解。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欢迎广大群众直接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接访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受理信访截止到2024年1月17日。
以上举报方式分别由区委各巡察组直接管理。区委巡察工作监督电话:0916-2996822。
特此公告。
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