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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公示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29号)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汉政办发〔202258号)精神汉中市汉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定了《汉台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提高《方案》的科学性,现方案》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3410日至202342415天。

二、公示方式

汉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公式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信件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反馈

邮寄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汉中市汉台区东新街与望江路十字)

电子邮箱:1055038336@qq.com

邮  编:723000(请在信件封面上注明汉台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916-2535521

本次公示内容为《方案》公示稿,《方案》内容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感谢您为《方案》建言献策!


附件:汉台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公示稿)》

汉台区人民政府

202347

汉台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公示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29号)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汉政办发〔2022〕58号)精神,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推动汉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聚焦盘活存量资产的重点方向

(一)重点领域。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片区型城市更新和综合开发项目资产包括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市政设施,标准化厂房,停车场交通设施和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等项目资产;结合自身资源条件禀赋,盘活旅游以及新型基础设施等项目资产

(二)重点企业。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盘活存量资产。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选择适合的存量资产,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二、合理选择存量资产盘活方式

)用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和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并将回收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促进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的商业闭环模式。

)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收费公路、垃圾处理、标准化厂房、停车场等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财政部门要加强对PPP项目的规范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对盘活存量资产PPP项目的入库支持。

)发挥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用。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管理效率。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实质性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

)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综合开发利用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产资源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等,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进一步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加快实施城市中心片区整体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资产价值和效益。

)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发挥行业龙头企业重要作用,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方和专业运营管理机构等,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

三、加大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支持

)推动政策破局。重点在收费公路、能源、垃圾处理、停车场等领域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探索部分领域由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调整为市场定价及差异化定价机制。在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对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确需调整相关规划或土地用途的,应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充分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并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相关审批。积极推动低效、闲置资产改造与转型,开发用于创新研发、卫生健康、养老托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社区服务或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功能,提高资产价值与运营效率。

)界定登记产权。全面梳理不动产、经营权、林权等产权登记情况,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加快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建立产权登记绿色通道,开展产权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完善项目手续。对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对已经建设完成的项目,限时办结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工作,并登记确权。对未进行评估或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显著不符的资产,重新开展评估工作,确定资产价值。由发展改革部门完善收费标准核定程序,并探索建立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价格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税务部门要落实落细REITs、PPP、产权交易等方面的税收政策,积极做好服务和宣传工作。按照权限探索盘活存量资产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好税收对盘活存量资产的支持服务作用。

鼓励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盘活存量资产基金等方式,支持带动引领作用显著的重点项目,引导更多市场化资金流入存量资产盘活类项目。支持设立在汉台区的银行、信托、保险、金融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担保等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丰富金融产品类型,加大服务创新力度。审慎评估债务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对于收益良好的项目,不额外提高项目资产之外的抵押担保要求。搭建政银企交流平台,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推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四、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

)回收资金优先用于增加有效投资加强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的管理,除按规定用于本项目职工安置、税费缴纳、债务偿还等支出外,应确保回收资金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形成优质资产。鼓励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将回收资金用于具有收益的建设项目,充分发挥资金杠杆撬动作用。

重点支持省市区“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优先投资跨区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一老一小”、体育、健身、公共卫生等重点民生项目,优先投入在建项目或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加快相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全区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回收的资金可适当用于“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回收资金使用应符合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政策要求。

)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示范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领域要求的,可按规定适当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在汉台区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存量资产盘活,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五、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控举措

)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用于盘活存量资产的项目贷款,须有担保资质的国有企业进行担保。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做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决策审批等工作,除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外,应主要通过公开透明渠道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在资产梳理、盘活项目包装、盘活方案编制环节全面落实项目债权债务情况,在债权处理衔接环节充分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权悬空。盘活存量资产应妥善处理职工安置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盘活存量资产回收的资金须优先用于本项目的职工安置工作,明确资金使用路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保障项目质量,防范市场风险。

)保障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对公共属性较强的基础设施项目,在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处理好项目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确保投资方在接手后引入或组建具备较强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在存量资产盘活的全流程中应做好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落实人员、资金、耗材等方面的衔接安排、保障机制以及应急预案,确保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切实保障公共利益。

)发挥专业机构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专业咨询机构在盘活存量资产中的支撑作用,为项目提供资产梳理、盘活项目包装、盘活方案编制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提供尽职调查、项目评估、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对在各领域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适当给予奖补。

六、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各存量资产产权持有主体全面梳理所持有的不动产、经营权、林权、收费权、优质国企股权等有价值的存量资产,摸清存量资产的权属、手续、负债、运营等情况,筛选出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建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库,做好本级项目库建设及项目梳理工作。

)分级负责,协同推进。建立区级统筹,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加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设立汉台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专班专班成员由任务分工表(附件1)各责任部门组成。责任部门要夯实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指导督促,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摸清全区国有企业存量资产权属、手续、负债、运营等情况,建立存量资产台账;对具备一定能够盘活条件的项目,落实“一项一策”,制定盘活方案,推进盘活工作有序开展;对已盘活的存量项目,做好项目后续跟踪动态管理,并总结推广经验,开展试点示范,全面提升我区盘活存量资产能力。

各部门对盘活存量资产中需要突破的政策,按照权限可以自行决策的,应及时决策;不能自行决策的,按照权限分级报有权部门决策。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激励引导,强化考核。建立差异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将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纳入全年高质量项目建设考核。适时将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重点督导各区级部门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债务率,新增有效投资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区级部门和国有企业,以适当方式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

)试点先行,鼓励探索。力争在全区范围内打造一至两个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盘活存量资产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开展试点示范。各单位要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效措施。

附件:1.汉台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任务分工表

   2.盘活存量资产台账

   3.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方案(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