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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餐饮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当前,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人员聚集,切断病毒传染源,断传播途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陕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3150时起,汉行政区域内所有餐饮单位(含网络订餐、制即食食品小作坊、流动摊点等)停止堂食经营服务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除外),恢复营业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经营业主自觉遵守,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对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汉中市汉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