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汉台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机动车的消费者。
(二)购置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三)购车用户需在2025年8月8日前在汉中市完成登记注册并挂牌。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乘用车新车发放一次性消费补贴,总额度100万元,先申先得,领完为止。
(一)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以内,给予1000元现金补贴。
(二)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给予2000元现金补贴。
(三)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含)以上,给予3000元现金补贴。
申领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陕西省消费券”—“汉中市”—“汉台区汽车消费补贴”平台,选择符合汽车消费补贴申领条件的销售企业,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购车支付凭证〔必须含有POS小票,票据总金额(包括贷款合同)应大于或等于购车发票金额〕
(6)银行账户信息
系统将根据消费者提交申请资料时间自动排序,申领直至总额度发放完毕为止。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如提交的申报资料有误,系统平台将予以退回。申领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并按细则规定程序操作并及时查看进度,因个人资料报送有误导致无法领取消费补贴的后果自负。
补贴申领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补贴申领系统审核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31日。逾期不申领的,视为自愿放弃申领。审核结束后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发放补贴。
(一)每辆符合补贴条件的汽车只可申领一次汽车消费补贴。不得同时申领国家汽车报废补贴、置换补贴。
(二)申领人必须为机动车所有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所有人一致。
(三)申领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取消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四)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企业黑名单。
(五)申领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上牌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上牌导致无法享受补助。
(六)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不得申领补贴。
2025汉台区第一批7月汽车消费补贴适用商户
(7月15日—7月31日,云闪付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