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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开始

汉台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开始

  2020年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的第三年,过去的两年里,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全区近200家各类企业参与了以“诚信汉台 品质消费”为主题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截至目前,我区共有107家企业获得“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在各自行业内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当前正值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的关键时期,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激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活动的有效措施。如果你是汉台区生产经营户,符合条件,足够优秀,就快来参与2020年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吧!

  申报范围:

  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汉中市汉台区范围内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主体。

  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

  申报条件

  符合“五个放心”

  1、消费安全放心

  经营者要确保消费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等符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消费质量放心

  生产经营者建立消费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商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要求,瑕疵、缺陷、不合格商品处置制度,“三包”和“召回”规定落实到位。

  3、消费价格放心

  经营者应当依法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价格权利的实现,按照规定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无价格违法行为。

  4、消费服务放心

  经营者提供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做到服务优质,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5、消费维权放心

  经营者、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加强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网络和调处机构建设,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消费纠纷调处高效,消费者满意。

  申报评估流程:

  坚持“自愿申报、严格审查、公平公正”原则,对照《陕西省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行业、县、市)公示办法(修订)》进行评估。具体流程为:

  企业自主申报→汉台区放心消费创建办线上审核→实地抽查→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审议→网上公示→公告为“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申报福利:

  所有“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均在“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布,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

  对公示的经营主体授予“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牌匾,在宣传活动中予以正向激励。

  咨询电话:0916-2612315

  地址:汉台区民主西街老城墙十字向西50米汉台区市场监管局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