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
1.2 工程规模:路线总长5.906KM,拟按三级公路标准拓宽改建,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K0+000~K0+925段,路面采用满铺,路面宽度7.9米,K0+925~K0+906段,路面采用满铺,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形式。路面宽度6.9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陕西省内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个三级及以上里程不少于5km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任务,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
3.4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失信联合惩戒等相关规定按交通部范本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 评标方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最低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陕西省内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必须是独家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营(合)体投标。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最低条件: 1、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个三级及以上不少于5KM的公路工程施工的监理任务,且质量合格, 2、网查业绩,并提供网页截图,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无效。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为准(glxy.mot.gov.cn) |
信 誉 要 求 |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近三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网截图为准。 3、需提供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土建类技术职称,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至少一个三级及以上的不少于5KM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且所监理项目工程质量合格。并具有无在岗证明。2、具有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glxy.mot.gov.cn)查询截图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为准3、总监理工程师需到达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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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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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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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附相应的信用等级证明资料)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最终评审结果有效抽标人须达3家以上,否则否决全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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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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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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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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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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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①技术建议书: 35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②: / 分业绩: 25分 ) 履约信誉: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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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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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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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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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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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20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编制的内容及可行性一般的,得12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编制的内容较翔实、可行性较好的,得12~16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编制的内容翔实、切实可行的,得16~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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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分析一般的,得6分; 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分析较详细的,得6~8分; 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分析详尽的,得8~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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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对本工程提出的建议一般的,得3分; 对本工程提出的建议的较合理的,得3~4分; 对本工程提出的建议的非常合理的,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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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15分; 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个担任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类似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的加5分,且以网查截图为准,最多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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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1.5、E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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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基本 得分 |
15分 |
满足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
加分项 |
10分 |
每增加1条类似业绩加2分,最多加10分。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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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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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履约信誉 |
5分 |
投标人信誉 |
5分 |
满足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中市汉台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泽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街80号地址:汉台区西新街南侧仁和春天小 区7号楼3层0305室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916-2212150 电话: 0916-8822089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