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府办的帮助指导下,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处根据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工作:
(一)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分工,确定党政综合办公室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办机构,安排工作人员,积极落实工作职责,负责办事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任务。根据区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对机构职能、镇办文件、业务工作等信息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目前,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三)提高工作水平。我办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汉台区鑫源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为辅,新“旧”媒体结合,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公众参与方面,公布了网上服务、举报、信访、就业招工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
(四)规范舆情回应。全年办结市长信箱、区长信箱6件。
2020年我处按照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认真梳理办事处相关公开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办通过汉台区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32条。在“汉台区鑫源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信息35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5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在汉台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我办政务信息,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汉台区鑫源街道办事处”,及时收到政务相关信息推送。2020年,我办未收到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办无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个别人员对于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软、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我办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区政府的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开展。
(二)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性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三)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