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审计委员会
会议材料二
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汉台区审计局
2022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草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2022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审计项目安排主要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和秦岭生态环保涉及范围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令行禁止。⠂
(二)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根据干部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审计力量“三统筹”,密切结合被审计干部任职时间、所在单位近年审计情况,分类选好审计项目,重点安排单位近5年未接受审计或审计内容单一,干部岗位任职时间超过3年的。同时,根据审计力量,合理确定项目数量,量力而行,确保审计质量。
(三)全覆盖与小覆盖相结合。按照审计“全覆盖”的相关要求,结合近两年实施的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在制定2022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将审计范围涵盖经济、执法、医疗等行业,涉及秦岭生态环保镇,体现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小覆盖。通过举一反三,有效避免重复审计,消除审计监督盲区,达到审计监督领域的全覆盖。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22年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5项,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2项,事业单位1项,镇办2项。在审计项目实施上,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镇办决算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统筹实施,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022年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计划2项,重点对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履行生态环保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
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共计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