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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汉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汉区农改办发〔2018〕50号

  

  汉中市汉台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

  议财政奖补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对2014年《汉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2018年11月30日

      

  

  汉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各镇办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

  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有序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长期工作,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项目建设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

  等关系,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面、均衡、有序开展。

  二是先议后筹,先筹后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确定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所有项目必须经农民民主程序议定后方可按省

  政府确定的标准筹资筹劳,并在农民筹资筹劳到位后给予相应的财政奖补。

  三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要充

  分考虑政府财力及农民承受能力,建设的规模及标准要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是公开公示,阳光操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全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民主议事、筹资筹劳、招标议标

  等全过程实行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区为主,实行分级管理。                                        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综改办)负责项目的审核批复、资金的分配管理、督促检查。

      第六条各镇办应结合本地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依据村民议定、村级申报、镇(办)审核、级区审批的程序,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库,编制项目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项目库、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镇办领导审核后报区综改办。

     第七条各镇办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优先选择群众急需、受益面大、村两委班子得力、群众

  积极性高的村组,分步实施,重点突破,不断提高项目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第八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村级申报、镇办审核、区级审批,市级备案;

  村级负责组织村民议事,提出项目申请。具体项目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受益自然村组或部分受益群众提出,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民主程序,讨论和通过建设

  项目内容、工程概算、建设方案和筹资筹劳方案等。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应严格

  遵守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上限标准,防止以自愿捐款、自愿以资代劳等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一)村委会应于村民会议决议后10内进行项目申报,申报

  前,行政村应将村民筹资、以资代劳、社会捐赠、集体投入等自筹资金缴入镇办财政专户。行政村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1、《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2、项目施工前的照片(必须选定参照物);3、其他相关材料等。

  (二)镇办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核:镇办接到村级相关申报材料后,要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必须加盖镇办公章,有镇办负

  责人和相关人员签字。审查合格的项目分村排序汇总,以正式文件上报区综改办。

  (三)区综改办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批:区综改办根据各镇办上报的材料,结合年度奖补项目计划和三年项目库,对申请项目实地查看后提出审查意见,报会议研究通过后,以正式文件批复镇办。

   各镇(办)按规定要求时间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并将项目信息录入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章 项目实施和验收

  第九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审批后,镇办应根据筹资筹劳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到位情况,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并加强管理指导。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可由村两委组织村民自主实施,也可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施工建设。

   第十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采取项目村自验,镇(办)验收为主和区综改办抽检、专项检查方式进行。

  项目完工后,由行政村初验,并出具初验报告,经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同意后,申请镇办组织验收。申请验收报告必须提供以下材料:l、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情况表;2、 项目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照片(必须选定同一参

  照物);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4、其他相关资料。

  镇办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报告必须有镇办公章、负责人和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镇办汇总上报区综改办。区综改办对镇(办)验收合格的项目,组织人员进行抽检或专项检查。

  

  第四章 项目管护和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镇办应督促指导村级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运行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

  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二条 公示制:镇(办)应督促指导村级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对已建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与使用、实施单位、竣工验收等情况,实行全过程公示制度,并在醒

  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标识和公示牌,广泛接受监督。

   十三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管理:镇办应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及时将村民一事一议会

  议记录、筹资筹劳方案、财政奖补项目申报、项目建设预决算、建设前后图片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镇办和行政村都要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做到一个项目一卷档案,装订成册,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第五章 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考核 

  第十四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中应发挥村民理财

  小组、项目监督小组等组织的监督管理作用,实行民议、民建、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第十五条 镇办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技

  术指导和服务,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提高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 镇办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奖补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

  区综改办将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专项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保证30%以上检查面。

  第十八条 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未履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内容、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应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扣回奖补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并建议相关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镇办负责选取建设项目,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4年6月3日发布的《汉台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汉区农改发〔2014〕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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