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类市场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2号)之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1年度年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逾期未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出行、办理证照等活动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目前,离截止日期不足两个月,请全区尚未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抓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除可通过以上方式年报公示外,还可以纸质方式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送年度报告。
特此催告
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