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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高流行地区务工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防线,现就做好疫情高流行地区务工返汉人员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凡在疫情高流行地区务工人员原则上不得返回汉台区。已返回汉台的务工人员及其家属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各镇、街道办要立即发动社区(村组)展开摸排,所属社区(村组)要准确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相关情况,及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区各劳务公司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对确需返回汉台的在外务工人员必须组织集体返回汉台,落实好“点对点”闭环防控措施,并第一时间推送给目的镇、街道办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跟踪管控。

二、已在疫情高流行省份务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各社区(村组)要对在外务工人员进行“点对点”宣传,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知晓疫情防控政策。未向当地及我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备返汉信息的务工人员,不得私自返汉。

三、全区各劳务公司未经批准,近期不得组织务工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高流行省份务工。

四、各镇、街道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疫情输入工作,主动作为,及时对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高流行省份务工返汉人员进行摸排,形成动态台账,就地采取“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五、务工返汉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备,服从疫情防控分类管理,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故意隐瞒行程轨迹,私自返汉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汉中市汉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