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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汉台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17日我区发布重污染天气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以来,各镇办、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应对,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有效落实。截止12514时,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已降至93,空气质量类别为良。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商研判,受冷空气影响,未来我区空气质量将持续转好,空气质量以良到轻度污染为主。按照《汉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决定于202112517时起,解除我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步终止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分析总结评估

各镇办、部门要及时对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并于126日前报送我办。

二、强力抓好冬防工作

应急解除后各镇办、部门要严格按照《汉台区20202021年冬防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冬防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汉台分局、区经贸局要逐厂落实好涉气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减排措施,重点是水泥、医药、建材行业等用煤大户要科学调整燃料及物流储运销计划。

(二)区住建局牵头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6100%抑尘措施,经审批的施工工地要明确渣土车车辆信息和行驶路线,定车、定线作业,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违规运输的要依法依规查处。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中心城区渣土车、砂石车、商砼车在停止作业。确有需要进行涉土石方作业施工工地,需提前7天向市、区相关部门报送施工申请及扬尘治理方案,经现场检查并经联合审批后方可施工。

(三)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专项行动,严查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等行为。在气象条件允许、道路不结冰的情况下,采取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科学、有效开展道路保洁和降尘作业,对中心城区主次干路保洁降尘作业每日不少于5次。在传统祭祀活动高峰时段,要重点加强露天焚纸祭祀集中区域、路段的洒水降尘和清扫保洁力度。

(四)区应急管理局要严控“禁放区”外烟花爆竹零售点,严格限量储存和销售。公安汉台分局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规定,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引导、宣传和巡查,严厉查处在“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文明过节方式。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要强化机动车监管,中心城区严禁手扶式拖拉机、中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拖拉机改装运输车辆等高排放老旧机动车上路行驶,并联合区城管局督导所有渣土车、砂石车、商砼车在规定时间严禁上路。

(五)各镇办要严格落实禁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强化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生物质露天焚烧监管。加强对公众传统祭祀活动的正面引导,春节期间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对采用三轮车、农用车沿街叫卖的流动煤炭销售车和隐蔽煤炭销售点进行取缔和查处。

联系人:车辉             QQ478363936

联系电话(传真):2892892

          汉中市汉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517:00